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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欠債王還債 10年未清上半年 58警被追稅 63萬

警察薪高糧準,但今年上半年有88名警員無力償還債務,負債原因包括賭博、過度揮霍、投資失利,七成欠債警報稱因家人和親友問題導致財困。保安局表示,無力還債警員中,一成人三年前開始負債,其中一名警隊「欠債王」更早於 2001年開始無力還債,還足10年,一身債務仍是還不清。此外,今年上半年,當局共向欠債警發出58封追稅通知書,欠稅額共達 63.6萬元。

保安局提交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的文件顯示,今年上半年有 88名警員無力還債,較去年下半年的 93人下降,人數也是 08年以來的新低。

七成因親友而欠債

保安局分析他們的負債原因, 3.4%因賭博、 11.4%因揮霍、6.8%因投資失利、70.5%因「家人和親友的問題」引發債務危機。今年上半年有 8宗新鑑別的無力還債個案,13名警員脫離了無力還債行列。保安局的資料顯示,88名欠債警察中, 25人即近三成自去年開始無力還債。其中一名警員自2001年下半年起開始欠債,還債還足 10年,仍未將債務還清。9名警務人員自 2005年下半年起欠債至今。

因賭欠債會被革職

無力還債的同時,部份警員更因拖欠稅款而被追稅。保安局文件指出,去年下半年,當局發出四封向警員追討欠稅的通知書,涉及稅款2,563元。但到了今年上半年,當局一共向欠債警發出了58封追稅通知書,涉及欠稅額高達63.6萬元。根據警方規定,警員欠債大致分三種手法處理。若警員因賭博、揮霍至破產,一般會被警隊革職。若因家人問題、投資失利、生病等原因無力還債,一般會發出「革職警告」三年,三年內不再犯,就可繼續留低。若警員有欠債而不上報,最終被發現,或會被勒令退休,要等到55歲,才能取回退休金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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