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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者批和記銷售手法不當

日前有讀者蘇小姐親身到本報投訴,聲稱和記電話(澳門)職員銷售手法不當,認為銷售內容與實際不符。
    收贈送號碼才開戶
    事主稱,去年與某流動電話公司的合約到期後,見到和記電話優惠(如禮物券)吸引,故直接到和記門市查詢轉台手續。當時向和記職員清楚說明,希望申請流動電話計劃,且每月話音用量必須二千分鐘以上。其後,職員推介公司優惠及推銷家庭月費計劃指,多贈一個電話號碼可讓話音分鐘數共用。經她多次拒絕贈送號碼及表明只需要一個號碼後,職員依然要求她選擇一個公司贈送的電話號碼才可開戶。
    當徵詢和記職員贈送多一個電話號碼會否將二千分鐘平分來計算用量,職員回應贈送的電話號碼可不需理會,二千分鐘用量可全部用在原先轉台的電話號碼上。最後,她選多一個公司贈送的電話號碼,並簽署兩個號碼的合約,和記電話亦贈送給她來來超級市場禮券。
    局方已盡力討公道
    蘇小姐表示,當收到第一張賬單後,發現賬單內沒有顯示每天使用分鐘數量,亦有些收費項目表達不清楚,沒有中文解釋使她覺得含糊。與此同時,她發現從來沒有使用過銷售員贈送的新號碼,但需要繳付月費,且轉台的舊號碼當作超出話音分鐘用量計算,於是再到珠光大廈和記總部投訴。
    蘇小姐指出,和記電話解釋賬單上沒有顯示每天使用分鐘數量及部分沒有中文解釋是系統問題,並提出將當月電話費單以八折優惠平息事件。但她認為,和記電話銷售內容與開戶時的要求有出入,不滿意對方的銷售手法,故沒有接納。
    事主隨即取消舊電話號碼,轉台至其他流動電話公司,發現往後依然收到所謂贈送的電話號碼的月費賬單。再次到和記電話理論,並到消委會投訴,個案亦轉介至電信局。電信局分析通話記錄後,回覆消委會並無發現異常情況。事主認為消委會及電信局已盡力為她討回公道,但當局對事件無從入手。
    銷售內容與實不符
    蘇小姐指出,近期收到和記電話信函追收兩個電話號碼的終止服務手續費,上周再致電和記電話理論,當時公司要求她退還贈送的來來超級市場禮券。她表示舊號碼取消後,贈送的附屬號碼為何依然有效?認為贈送號碼需要收取終止服務手續費不合理,銷售內容與實際情況不符。
    蘇小姐指到本報投訴的主要目的,是希望有關當局加緊監管私人機構、免居民受到金錢損失,以及影響澳門日後的發展。

和記覆收費正確無誤
就有讀者指和記電話(澳門)職員銷售手法不當,該公司昨晚回覆本報指,蘇小姐的個案並非如客戶所言,該公司職員已詳細解釋服務內容。另外向蘇小姐所發出的賬單,有關收費正確無誤,公司會繼續為客戶提供協助。

    和記電話(澳門)表示,蘇小姐於去年九月透過3 Shop銷售專門店,以攜號轉台方式登記該公司兩個流動電話服務。職員向蘇小姐詳細解釋月費優惠、內容及條款等,蘇小姐即時同意及登記“家庭月費計劃”的服務。

    詳細解釋服務內容

    流動電話號碼是6663XXXX及6635XXXX,每個電話號碼的服務月費為133澳門元,可免費享用800分鐘基本通話服務、300分鐘“心連心”(即網內通話服務)及2MB本地流動數據服務等。於合約期間,蘇小姐登記的每個電話號碼,可享每月70澳門元月費回贈及通話分鐘共享的優惠,即合共1,600 分鐘基本通話服務及600分鐘“心連心”通話服務。此外,蘇小姐登記的每個號碼,更獲得150澳門元超級市場禮券,合約期為18個月,服務於去年九月中旬起生效。

    其後,蘇小姐於去年十一月初前往該公司客戶服務中心查詢賬單事項,職員向客戶詳細解釋收費情況。據資料顯示,蘇小姐登記的兩個流動電話號碼,於去年九月下旬至十月下旬期間所使用基本通話用量達2,128分鐘,該公司按客戶已使用的通話用量計算收費,蘇小姐需額外繳付通話費用為422.40澳門元。

    提解決方案遭拒絕

    和記電話(澳門)指出,該公司曾建議蘇小姐透過手機或3澳門網頁查閱用量情況以作參考,亦建議為客戶更新服務月費計劃及酌情調整有關費用,惟遭蘇小姐拒絕。該公司亦曾多次與蘇小姐聯絡,並提供解決方案,惟蘇小姐拒絕接受。

    和記電話(澳門)又指,客戶於登記上台服務時,職員均會詳細解釋所申請的服務內容、月費計劃、手機價格、月費回贈、條款及細則等資料;銷售及服務合約中亦會詳細列明有關事項。客戶於確認及簽署銷售服務合約後,服務會即時生效,該公司會提供合約副本供客戶參考。如客戶於合約期滿前取消流動電話服務,客戶須按其登記時所簽訂的銷售合約條款,向該公司繳付提前終止服務費;客戶已領取的禮品或超級市場禮券,則無需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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