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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富樓供四百公共車位

昨日出版的政府公報刋登行政長官批示,核准《快富樓停車場之使用及經營規章》,輕型汽車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費三元;非專用車位月票一千元。重型及輕型摩托車普通票每小時或不足一小時收費一元;非專用車位月票二百元。規章今日生效。
    快富樓停車場共設有四百○九個向公衆開放的車位,包括:二百一十五個輕型汽車車位,一百九十四個重型及輕型摩托車車位。規章規定,除獲營運實體特別許可外,禁止具下列特徵的車輛使用快富樓停車場:(一)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超過九座位者;(二)總重量超過三點五公噸者;(三)高度超過兩公尺者;(四)載有可危及停車場、使用者或停泊車輛安全的物品,尤其是有毒、不衛生或易燃物品的車輛;(五)產生之廢氣超過法定限度的車輛。
    營運實體發出之月票不得超過下述數量:(一)輕型汽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數量不得超過停車場向公衆開放此類車位的百分之三十,且至少有百分之七十車位是向普通票持有人開放;(二)重型及輕型摩托車:非專用車位月票數量不得超過停車場向公衆開放此類車位的百分之四十,且至少有百分之六十車位是向普通票持有人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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