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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屬向檢院尋法律諮詢


檢察院訊:日前被巴士撞傷的老婦的家屬要求到檢察院尋求法律諮詢,檢察院對此十分重視,檢察長特別指派檢察院書記長代表檢察院於昨日下午接見傷者家屬一行七人。書記長祖兒對傷者陳婆婆表示深切慰問,並即時向傷者家屬提供相關的法律諮詢服務。
    傷者家屬表示,對陳婆婆傷勢十分擔憂,最徬徨無助的,是此事將會帶來一連串訴訟問題。檢察院就如何追究交通意外肇事者責任的訴訟程序向家屬作出詳細解答。按澳門《刑法典》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過失傷害身體完整性”罪屬非經告訴不得進行刑事程序(即半公罪),是否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須由受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提出刑事追究的意願,檢察院便會立案展開相關的刑事偵查,如證據充分,便會對嫌犯提起控訴;另外,就傷者家屬關注的民事賠償問題,檢察院表示,除了可以刑事附帶民事的訴訟方式索償之外,若事件不涉及刑事責任,受害者也有權單獨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程序進行索償。
    最後,因事件帶來的訴訟費用問題,檢察院也向傷者家屬詳細介紹申請司法援助的程序,並表示如有需要,檢察院可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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