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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肆不貼禁煙標誌最高罰十萬


鄭成業等出席座談會

“新控煙法——飲食業界座談會”昨舉行
    衛局辦控煙法座談會飮食業百人出席
    食肆不貼禁煙標誌最高罰十萬
    【本報消息】衛生局昨日舉辦“新控煙法——飲食業界座談會”,約一百名餐廳、酒店等業界人員出席,就禁煙規範、賭場內酒吧能否吸煙及執法等提出問題。控煙辦執法負責人李兆田表示,座談會有助業界認識法律,將持續新控煙法的系列宣傳,減少居民暴露在二手煙的環境中。
    管理人須勸吸煙者
    座談會昨日下午三時在黑沙環衛生中心舉行,衛生局副局長鄭成業,控煙辦執法負責人李兆田,高級技術員蕭巧玲主持,約一百名餐飲業界人員出席。
    出席者聽取新控煙法的禁煙範圍、處理違法吸煙者的程序、勸喻技巧及責任,包括管理人應在場所顯眼處張貼禁煙標誌,提醒在場人士禁止吸煙,並方便管理人遇到有人違法吸煙時勸喻。若未有在當眼處張貼具面積規定的禁煙標誌,禁煙場所管理人將被罰款一至十萬澳門元。禁煙標貼印製了十萬張,已派發五千張。場所人員可於控煙辦或六個衛生中心社區衛生工作組索取標貼。標貼管理人有責任移除所有煙灰缸,要求違法吸煙者停止吸煙並弄熄香煙等。
    食肆室內全面禁煙
    有酒店從業員提問,酒店賭場範圍及酒店大堂分別設有開放式酒吧,應如何禁煙?酒店範圍內設有露天泳池,居民能否吸煙?
    李兆田指出,相關酒吧需按所處範圍而定。若設在賭場吸煙範圍准予吸煙,酒店大堂範圍全面禁煙,具體情況需按有關實體申請牌照入則時所處範圍而區分。至於泳池範圍能否吸煙,祇要泳池無上蓋建築,則可吸煙。
    有食肆負責人指,因信仰原因點燃雪茄替代祭祀的香燭,燃燒地點在食店不開放的閣樓,是否被禁之列?在店外能否擺放煙灰缸及可否致電九九九舉報違法吸煙者?李兆田回應稱,凡是餐飲業場所範圍皆禁煙。食店範圍祇要是室外地方,便能設煙灰缸。舉報可致電衛生局的舉報熱線。除非有突發狀況,否則不建議濫用警方的報案熱線。有意見要求無上蓋巴士站禁煙,李兆田表示,禁煙需循序漸進,最終目標是創設無煙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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