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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的士發牌擬公司制


的士發牌傾向公司制,透過公司監管有助提升服務。
去投資化回歸公交    價高者得或成絕響

    的士發牌擬公司制

    政府昨向立法會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透露,的士將逐步去投資化,回歸公交定位;《輕型出租汽車(的士)客運規章》修訂有新的發牌制度,擬採公司及個人雙軌制,政府傾向公司制。若修法及時,月中投標的二百五十輛“黑的”,有機會成現時價高者得制度的絕響。

    250黑的舊制開標

    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交通局長林衍新及治安警察局長梁文昌等,昨日上午十時到立法會,再向公共行政事務跟進委員會交代的士發牌及監管制度。委員會主席陳明金會後向傳媒指出,的士不是新問題,澳門長期存在搭的士難、揀客、拒載、濫收車資等問題,影響居民出行,損害澳門形象,社會反應很大,委員會一四年七月已跟進,提出的士要去投資化、回歸公交定位等建議,報告出台近二十個月,惟問題仍未解決。政府昨認同委員會建議,並考慮到現實情況,將逐步去投資化,未來傾向公司制,冀透過公司加強監管,提高服務質量。政府正研究立法,月底完成,現無具體方案。若修法及時完成,本月十七日開標的二百五十輛八年期“黑的”,有機會是現行價高者得投標制度的最後一次。

    公司個人雙軌並行

    跟進委員會會上提出不同問題,例如的士整體數量是否足夠、可否由不牟利團體經營等。政府稱將來修法會有新發牌制度。據交通局向本報補充,未來或分個人及公司牌。若是公司牌,投標價格只是判給考慮之一,另尚要評估其經營管理等條件。個人牌則除投標價外,還會有門檻,如需從事相關工作多少年等。

    去年違規的五千宗

    警方會上介紹,去年的士違規檢控達5,079宗,當中拒載1,874宗,濫收車資1,233宗,其餘違規1,900多宗。今年一至三月,違規的士檢控1,277宗,整體下跌了近兩成,但濫收車資及拒載個案上升,分別有416宗、472宗,其他違規389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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