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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十公共停車場5.1加價


位處北區及氹仔的十個公共停車場,將於五月一日起調整時鐘泊費。

十個公共停車場由五月一日起取 消發出月票規定
同步修改使用經營規章取消月票規定

    十公共停車場5.1加價

    繼二十個公共停車場加價後,政府昨日公佈,再有十個公共停車場將於五月一日起調整收費,私家車日間收費改爲每小時六元、夜間收費每小時三元,電單車收費亦有調整。同時,因應十個停車場過往從無發出月票,將同步取消發出月票規定,貫徹月票“只退不補”政策。

    落實月票只退不補

    政府分四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的收費。前兩個階段涉及二十個公共停車場,分別於去年十二月及今年三月開始加價。政府公報昨日刊登多則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由五月一日起實施第三階段公共停車場調整收費及相關安排。

    五月一日調整收費的十個公共停車場位處北區和氹仔區,分別為永寧街、望賢樓、望善樓、麗都、交通事務局大樓、快富樓、青蔥大廈、青翠樓、青泉樓及氹仔中央公園停車場。由今年五月一日起,輕型汽車日間(上午八時至晚上八時前)收費每小時六元,夜間(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每小時三元;電單車日間收費每小時兩元,夜間每小時一元。鑑於該十個停車場均沒有月票車位,為落實月票“只退不補”政策,批示同時修改了上述停車場的使用及經營規章,取消相關停車場設有月票的規定。

    交通事務局表示,本澳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多年沒有調整,脫離市場發展,加上泊車資源匱乏,有必要提升繁忙時段公共停車場的流轉率。在參考了其他地區的泊車收費、本澳私人停車場收費、通脹及公衆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後,政府提出分四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的泊車費率,並引入以上午八時及下午八時為界限的分時分段收費模式,進一步拉近公共停車場與私人停車場之間的收費距離。

    第四階稍後實施

    餘下第四階段公共停車場將於稍後時間調整收費及相關安排,全面加強管理公共停車場,讓有關資源充分利用。政府早前曾說,今年內完成四階段調整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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