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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議員主張修改《土地法》是解決海一居問題的唯一出路,在中聯辦及政府表態短期不應修法後,又改提“釋法”方案,惟民間擔憂會放生大量閒置地,高度關注,可說修法或釋法均不容易。
澳葡政府於八八至九○年代批出過百多幅土地,時過境遷,不少土地批租期陸續於近幾年屆滿,惟仍未完成發展,面臨被收地。新《土地法》生效後,更“閂埋後門”,大幅收窄行政長官的自由裁量權,刪除豁免公開競投的權力,地主們心急如焚。適逢海一居事件爆發,有三千小業主因土地到期而上樓夢碎,徬徨無助。
部分議員及地產界紛紛“為民請命”,指責《土地法》未能充分反映公平歸責原則,“充公”土地不合理、不正義,要求修法。
亦有議員企硬《土地法》短期不修,否則將會放生大量閒置地。其後中聯辦及政府明確表態短期內不應修法後。有議員聞訊後立即“轉軚”,修法改為“釋法”,建議訂立一部“解釋性法律”,惟仍未獲社會普遍支持,不少意見促講清楚解釋甚麼條文,但至今未有明確答案。
事情發展至今,社會對修法與否意見分歧,但社交網絡的青年們則傾向反對修法。不論修法或釋法,立法會均需一般性及細則性審議,相信審議時間長,民間高度關注,立法並非易事,強行通過亦會引起反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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