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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政府擬發四個4G牌照


為推動本澳應用先進通訊技術及電信業發展,滿足本地及跨域用戶對高速數據服務的需求,特區政府昨日公佈,計劃發出經營採用長期演進技術LTE(即俗稱4G)牌照公開招標的特定規章。首階段會發出四個牌照,有效期八年。政府可於首批牌照發出日起兩年內,因應市場實際情況,考慮發出第五張牌照。所有於限期內按規定提交的標書將於十一月十九日開啟,隨即評標。

    發牌程序分兩階段

    特定規章指出,4G發牌程序將分兩階段。首階段會發出四張牌照,將在提交的標書中採用技術中立原則選出。投標人要在投標書內列明採用頻分雙工(FDD)或時分雙工(TDD)的任一LTE技術,或同時採用兩種技術。政府可於首階段牌照發出日起計兩年內,因應市場實際情況考慮發出第五張牌照,並可因應當時國際技術發展及本地市場需要,選擇特定的技術制式。

    今年十一月中開標

    特定規章亦註明,標書應清楚列明系統容量及可擴展的容量,並提供建議系統所用界面的規格、網絡設計及組成圖,包括基地站的數目及所在位置、流動電信服務交換中心的數目及所在位置、互連點、天線種類、有效發射功率、網絡可支援的功能,以及設備清單。

    營運方面,投標者至少要提交一份首年經營計劃書及隨後三年的經營計劃書,以及一份系統建設計劃書,目標應在二○一五年內建設一個能良好地覆蓋百分之五十澳門特別行政區全境的系統,並在其後一年內良好地覆蓋全境。所有於限期內遵照規定提交的標書,將於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在電信管理局開啟,隨即評標。

    提早兩年申請續牌

    4G牌照的有效期八年,獲發牌照實體在牌照期限屆滿前至少提前兩年提出申請續期,續期期限不可超過八年。政府亦可視乎市場發展拒絕續期,且無須就此補償獲發牌照實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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