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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巴”接手人終於揭盅。特首昨批示授權運輸工務司司長劉仕堯代表特區政府,與澳門新時代公共汽車股份有限公司簽署批給合同,承接原由維澳蓮運經營的巴士服務。新合同七月一日生效,相關線路、巴士和人員會進入“新時代”。
約滿公開競投
劉仕堯昨日透露,“新時代”的最大股東是“澳巴”。“新時代”合約屬臨時特別安排,只有三年,非維澳合約餘下的四年多,方便政府約滿後有足夠時間為相關標段公開競投。社會擔憂接手安排及後續發展,劉司稱新約有評鑑、監管等機制,以防壟斷及服務質素下降。
新巴士模式由招標、開標,再到一一年八月一日正式啟動,由兩巴變三巴,問題不斷。新進場者維澳蓮運坐擁第二、第五標段線路,卻一直苦苦經營,去年十月一日宣佈破產,特區政府旋即接管。期間兩度向法院申請租用綠巴資產,以維持巴士服務,租用至今月底結束。政府必須在此前找到接手人,並要按廉署報告建議,合同由購買服務糾正為公共批給。政府早前透露正與潛在接手人商討,坊間傳言為中資背景,昨獲證實。劉司昨日表示,與新公司商討時言明,必須成立一家全新的公司接手維澳,否則“澳巴”同一公司便有兩份不同的合同。
有機制防壟斷
昨有傳媒質疑“三巴變回兩巴”,“澳巴”會否獨大影響服務質素,或削弱政府日後的議價能力?劉司重申,政府接管維澳到本月底結束,不能再延長。社會希望維澳兩標段線路重新公開招標,但礙於時間不足,要直接批給。雖然維澳合約尚有四年多,但“新時代”合約短過四年,且屬臨時特別安排,旨讓政府在承批結束後有足夠時間為相關線路公開招標。
劉司表示,明白社會擔心壟斷,強調公共巴士服務市場並不大。新約已引入監管、評鑑等機制,重點是給予政府有足夠的條件監管巴士公司。政府選擇“新時代”接手,主因其經驗、願意承接及接受政府提出的經營方式。
具條件履義務
政府早前公佈有意接手維澳的新營運者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及義務。義務包括承接維澳的車輛、營運工具、人員福利和薪酬,承擔為交接而衍生的一次性開支。條件則是新公司要有從事澳門陸路客運業務的技能與專業能力,適當的經驗及承接破產財產及良好管理所需的適當財力。
“新時代”合同採混合模式。政府要維持現有的低票價政策,但低票價不足以經營一家公司,故政府會補助新公司。日後票款歸公司所有,鼓勵多載多得,尤其高峰時段。但新公司有盈利限制。
當年巴士新模式批給峰迴路轉,“澳巴”被指遲了四分鐘入標,一度被剔出評標之列,引發司法訴訟。經多方協商,最終獲一組標段營運。豈料經“綠巴”一役,“華麗轉身”,即將掌握全澳最多、約六成的巴士路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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