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學生在新春假期因一時貪玩,凌晨時份行經台山新城市花園第十六座地下的垃圾房外縱火焚燒雜物,並波及停泊小巷的電單車。司警接手調查於前日拘捕一名十六歲青年及兩名未成年少年,同時已通知教青局跟進事件。 被捕男學生姓黃,十六歲;另一人是十四歲學生。兩人就讀不同學校,居住在涉事的新城市花園另一座大廈。 案發於本月一日凌晨零時三十分,台山新城市花園第十六座垃圾房外小巷有雜物著火,被人棄置在場的舊床褥和梳化突然起火,火勢迅即蔓延及猛烈,大廈管理員聽到有人高呼,外出察看驚見火警,立即自行灌救並報警,消防趕抵現場開喉灌救,迅即將火救熄,幸事件中無人受傷,大廈住戶無需疏散。現場垃圾房外牆薰黑,牆外的電線被燒熔,起火床褥完全燒剩彈簧,火警並波及停泊旁邊一輛電單車,消防認為火警有可疑,交由司警跟進。受火警影響,該座大廈大堂一度停電,管理公司人員其後跟進。 司警經調查鎖定目標,前(二)日下午約四時先後在涉案兩名學生住所將其帶走。有人供稱正值新春假期,事發時行經現場因一時貪玩,用火機點著床褥,導致火勢迅即蔓延。司警表示,兩名學生犯案後沒有理會火勢,逃離現場返家,局方已通知教青局跟進。司警呼籲任何人士尤其青少年,都不應該玩火,相關行為十分危險,一旦造成火警,不論是否故意都可能會負上刑責,因此切勿以身試法。司警現將十六歲姓黃學生落案控以縱火罪,而未成年的十四歲少年亦一併交由檢察院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