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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澳不少新公共停車場判給屬短期管理服務
交通局採措施確保公共停車場正常運作
與屬下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判給
交局主管涉受賄千六萬
本澳機動車輛逾廿三萬,泊車需求大,政府近年積極興建公共停車場,豈料停車場短期管理竟成為“掠水”途徑。正當當局積極着手控車之際,廉署昨揭發交通事務局負責運輸管理的一名主管及一工作人員涉嫌收賄一千六百萬元,協助三家管理公司於近三年多內,非法取得六十多次公共停車場的短期管理服務合同,涉及金額六千八百萬元。廉署除拘捕兩名公務員外,亦拘捕另四名涉案人。經刑庭偵訊後,涉案兩公務員及一商人即時羈押,另三名嫌犯禁止離境。今次是運輸工務領域近期第三度被揭貪瀆事件。
三公司獲判六十次
廉署昨晚發出新聞稿,透露交通局負責運輸管理的一名主管及其屬下的一名工作人員涉嫌收取相當巨額的不法利益,合謀操控公共停車場短期管理服務合同的判給。由二○一二年至今,協助三家管理公司合共獲判六十多次的停車場管理服務,約佔同期的管理服務合同七成,涉及金額接近六千八百萬元。兩名公僕涉嫌收取賄款約一千六百萬元,還長期收受其他不法利益。
巡查通水補足員工
廉署偵查過程還發現,根據判給合同規定,管理公司至少需要派駐三名管理員及一名清潔員在停車場提供服務,但涉案公司所管理的不少公共停車場,長期只派駐一名管理員提供服務。涉賄的兩名公僕在巡查前會先向管理公司通風報信,以便公司提前調配人員,製造符合停車場人員數量的假象,從而減少聘請員工數量以賺取最大利潤。
三人羈押三禁離境
廉署對涉案人員採取拘捕行動,於其中一名涉賄公僕家中搜出廿三萬元的現金賄款,已連同案卷移交檢察院處理。案中共拘捕六人,刑事起訴法庭即時羈押涉案兩公務員及一商人。同時,其餘三名嫌犯採取禁止離境及其他強制措施。
根據交通事務局組織及運作法規,監察供公眾使用的停車場及公共道路收費泊車位的運作及經營活動,由運輸管理處負責。
涉車場多須保服務
考慮到此案涉及的公共停車場數量眾多,為確保案件的偵查及後續的司法程序不會影響公共停車場的服務和運作,廉署已即時與交通事務局溝通,以便該局採取適當措施確保公眾使用停車場的服務不受影響,並敦促該局盡快完善內部管理及監督機制以堵塞漏洞。
公僕受賄一月三宗
廉署一個月內揭出三宗公僕受賄,早前三月底稱正調查海事局一領導一主管涉受賄;本周二揭發兩名澳門土木工程實驗室人員涉嫌造假“豆腐渣”路檢測報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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