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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房局讉責掟狗禁高空擲物



“湖畔丁蟹”事件震驚小城


房屋局在大廈張貼通告,籲愛惜生命。

    房局讉責掟狗禁高空擲物

    治安警轉軚稱威脅公衆安全追查事件

    疑似“湖畔丁蟹”掟狗案激起民憤,房局向住戶發短訊及通告,籲愛惜生命禁高空擲物,若發現違反者必處罰。警方前日指無人證、物證和人員受傷,祇能將事件記錄在案,昨晚則轉軚,稱事件對公衆安全構成危險,已就事件展開進一步調查。

    引用抛垃圾例罰款
    氹仔湖畔大廈是房屋局轄下的經屋項目,該局昨日向湖畔大廈全體住戶發出通告,指在大廈平台發現初生狗隻及寵物屍體,懷疑是由高空擲下。當局對作出掉棄動物行為者予以強烈譴責,並呼籲全體住戶愛惜動物生命,嚴禁高空擲物,同時應妥善照顧飼養寵物及小心處理單位內的物件,以防從單位墜下傷及他人。房屋局已要求管理公司加強巡查,如發現住戶有違反第41/95/M號法令之規定者,必予以處罰。
    根據上述規定,住戶不得將垃圾拋出窗外,亦不得在單位內飼養對分層所有人造成滋擾之家畜。如違反,則分別罰款一千澳門元及五百澳門元。《公共地方總規章》規定,若將動物屍體或部分肢體投擲或棄置於家中或公共固體廢料的設備或公共地方,違法者可被科處七百至二千五百元罰款。
    住戶指巡查難制止
    有湖畔大廈管理員向記者表示,現時大廈內外都有人巡查,但仍未知事件屬人為還是疏忽照顧。有住戶稱從網上討伐中得悉事件,但不清楚詳情。另有住戶認為即使加強巡查亦作用不大,難制止有關行為,“冇得話驚唔驚、擔唔擔心。”亦有人支持加強巡查,如事件屬實,冀早日緝拿狂徒“歸案”。
    “動保法”未成事,虐畜仍不屬刑事罪行,依現時法律只能處以罰款,然而“兇手”真身未現,連罰款亦渺茫。治安警發言人前日稱,警方接報後證實湖畔大廈第四座平台有三隻狗崽屍體,然而現場無目擊者和監控系統,亦沒有造成人員受傷,依法祇能將事件記錄在案。不過昨晚約七時左右,治安警察局向傳媒發佈消息,指經初步調查後,認為事件對公衆安全構成危險,故當局已就事件展開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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