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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李振宇:公僕加薪制度決定

李振宇:公僕加薪制度決定

    【本報消息】公務員應否加薪近日引起社會熱議。工聯副理事長李振宇認為有關問題值得討論,但不應炒作,因炒作容易滋生民粹,導致問題複雜化,難免對保障公務員權益產生不公平現象。
    李振宇表示,公務員薪酬調整問題在香港儘管有時爭議激烈,但各方均服從於一套相對完善和成熟的薪酬調整機制。其中兩項調查的結果至關重要:一是薪酬水平調查,通過調查和比較私營公司與政府“類似職位”,找出政府內各項職位薪酬水平,每六年進行一次;二是“薪酬趨勢調查”,通過調查私營公司過去一年中工資上升或下降幅度,計算公務員薪酬調整幅度,每年進行一次。除薪酬趨勢調查得出薪酬趨勢淨指標,還要綜合考慮香港經濟狀況、生活費用變動、政府財政狀況、僱員一方對薪酬調整的要求,以及公務員士氣,才能由行政長官與行政會議作最終決定。香港做法和經驗值得本澳借鏡。
    反觀本澳,根據第九卅二○一二號行政長官批示,本澳設有“公務人員薪酬評議會”,履行包括“就完善公務人員薪酬的結構及調整機制提出建議”五大職權。如果社會認同必須依法治澳,就應當尊重現有的規章制度,避免薪酬調整的隨意性,確保合法性和合理性。評議會理應回應社會的期許,不斷健全機制,透明運作,以期滿足市民知情權,避免或有流言蜚語混淆視聽,顛倒黑白,置公務員於市民的對立面,刻意借公衆輿論向公務員施壓,甚至製造“民意”逼迫公務員就範,對公務員並不公平。換言之,理應促使公務員的薪酬調整包括加薪、凍薪和減薪變成一種常態,不該成為社會上爭吵不休的議題,不該成為決策上隨心所欲的恩捨,不該成為選舉時被人加以利用的工具。總之,公務員應否加薪應由制度說了算。
    冀發揮評議會作
    李振宇指出,本澳公務員隊伍決定大部分公共服務提供的品質,現代社會需要更多優質的公共服務,意味需要更多高素質的公務員。為此,公務員薪酬應該是講求體面的、注重尊嚴的、體現競爭力的,這或許可成為評議會工作的基本依循,或成為特區政府決定薪酬水平的重要考慮因素。值得特別一提是,評議會是本澳勞、資、學、政關於薪酬談判的雛形,在公務員薪酬調整中,重要性不言而喻。假以時日,其經驗和模式或可在社會上推而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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