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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三閒地失效政府未收

三閒地失效政府未收

    【本報消息】廉署“十六幅放生地”調查報告證實政府冇違法,卻發現政府作不宣告批給失效即放生的決定時,十六幅地的臨時批給期都未屆滿,及後陸續有三幅地的廿五年臨時批給期滿又未完成利用,但政府無及時處理至今,即土地應收未收,行政不作為,損害公共利益,倡政府盡快宣告土地批給失效並收地。三幅土地中的兩幅為新福利所有,另一幅在文化中心對面,屬澳門工程及四寶置業。三地面積逾一萬四千平方米。

    放生十六地惹風波
    樓價超高,在“鬧公屋荒”的社會壓力下,經常嘆無地建公屋的政府,終在二○一○年動真章處理養草多年的“閒置地”。一搞五年,今年五月起陸續宣告廿二幅土地批給失效要收回,六月底卻透露早有十六幅土地獲“放生”,掀起軒然大波。報告發現,當中三幅地當年雖過了“放生關”,卻因至今未完成發展,過不了“廿五年大限”。
    新福利兩地未發展
    廉署報告指出,新福利位於青洲河邊馬路的車廠土地一九八八年獲批,約四千平方米,原擬興建六層高具工業、總站及停車場用途的建築物。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決定不展開宣告批給失效即收地程序,但土地臨時批給二○一三年十二月十九日屆滿。新福利位於氹仔北安填海區 Q2 地段的車廠情況類似,土地一九八九年十二月廿九日批出,約三千七平方米,原擬興建三層高具總站及停車場用途的建築物。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十二日決定不開收地程序,土地二○一四年十二月廿八日到期。按廉署人員實地調查,新福利兩土地現都停放巴士。本報現場所見,兩地都有一些很簡單的建築物,但肯定不是批給合同所指的項目,青洲車廠現況更似修車中心。
    新口岸廿三層冇影
    另一土地位於新口岸文化中心對面,一九九○年七月廿八日批給澳門工程發展有限公司,該公司已將發展土地的權利授予四寶置業發展有限公司。土地約六千五平方米,按原批給,土地將興建廿三層高並作住宅、商業、酒店及停車場用途的建築物。當局二○一二年九月五日決定不開收地程序,土地臨時批給卻在今年七月廿七日屆滿。本報記者現場觀察,該土地現況與六月爆出“放生”消息時相若,祇多放了一些建築機械和材料,未見大舉動工。
    須嚴遵守失效收地
    上述三地雖已過了廿五年批租期一段日子,且未按批地合同要求完成項目,但政府一直無收地行動。廉署調查得知,相關宣告批給失效程序尚在處理中。廉署強調,新《土地法》規定,臨時批給不可續期,臨時批給期屆滿而宣告批給失效的規定具強制性,政府必須嚴格遵守。當出現土地臨時批給到期,但未完成利用這一事實後,政府必須依法宣告批給失效,並不存在“可宣告可不宣告”的自由裁量空間,亦與逾期未完成利用土地是否可歸責於承批人無關。
    承批人應清楚後果
    報告還特別指出,承批人應清楚土地臨時批給期屆滿而被宣告失效的法律後果,如政府二○一二年十一月廿一日批准澳門工程和四寶延長土地利用期時,便明確告知相關公司“必須在最後的期限內,亦即是在租賃期屆滿時,完成土地的利用,倘未能依時完成,批給實體可按照合同的規定,宣佈該土地的批給失效,並隨即將土地在無帶任何責任或負擔的情況下歸屬澳門特別行政區私產,承批公司無權要求任何賠償”。
    倡即宣告三地失效
    報告表示,政府未能及時宣告臨時批給期屆滿的土地批給失效,屬行政上的不作為。此不僅造成特區土地資源管理上的漏洞,損害特區公共及財產利益,延誤土地的有效利用,且會因土地法律狀況不明確,對善意第三者的權益造成潛在風險。建議政府需按《土地法》規定,盡快宣告三幅土地批給失效即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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