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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第四跨海通道國際招標

建設辦回覆書質需系列研究評估

    第四跨海通道國際招標

    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周惠民表示,第四條跨海通道將國際招標。若現工程延誤責任問題,將依情況按本澳法律歸責。

    議員陳明金書面質詢當局,是否已有決定以隧道抑或橋樑方式建第四通道。現時計劃一拖再拖,應否設立追責機制,嚴格管控施工時間表?

    周惠民回應時表示,隨着澳門近年經濟發展,現時本澳三條跨海大橋的處理能力達一定程度的負荷,建設第四條跨海通道,將有助疏導未來因發展而產生的交通壓力,亦將完善未來新填海區交通基礎設施,並為未來澳門整體交通發展提供有力支持。重申按照行政長官發表的施政報告,第四條通道經研究機構及運輸工務部門綜合分析後,建議採用橋樑方案。有關“澳氹第四條跨海通道及A、B區海底隧道工程可行性研究——建設條件及方案研究”,已完成研究及收集部門意見,並已透過建設辦網站上載相關資料。

    他指跨海通道是一項大型基建項目,需時一系列研究和評估,特別是考慮工程可行性、策略發展、公帑投入以及施工可控等。政府重視社會訴求,會在謹慎審時下全力推動項目。項目將以國際招標,針對一旦出現的工期延誤責任問題,將依照實際情況按本澳法律歸責,保障項目按工期保質、保量竣工。

    根據“第四通道橋隧方案比較”,橋樑方案可行電單車,但會受天氣因素影響行車,預計施工四年;隧道無天氣限制,惟難設電單車專道,亦較難疏散,造價是橋樑的兩倍,預計要六年的施工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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