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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無業青年罪成判緩刑

二十歲無業男去年在筷子基的社屋電梯內,掌摑一名女學生,追截對方至後樓梯毆打,女學生被打至扮暈,惟無業男不但沒有理會,反而性起,摸胸、下體及錫嘴,偷走手機。無業男昨被裁定一項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一項盜竊罪成,判監兩年九個月,緩刑三年,賠償女事主三萬三千多元。
    嫌犯梁X鏗,二十歲。
    女生佯暈咬兇徒
    案情顯示,去年六月六日晚上近十二時,當年十五歲的女事主返回筷子基的社屋後,乘搭電梯期間遇上梁,突遭梁掌摑臉龐致眼鏡飛脫。受驚的女事主立即衝出電梯,往消防梯方向跑,於廿三樓梯間被梁追上,竟被報以“你望夠未”、“你望咩吖”怒斥。梁繼而將她逼向牆角,揮拳毆打她,女事主為怕再受傷害,即時裝暈倒地上,梁見狀翻搜事主的書包,但無所獲。其時窮心未盡色心起,隔着事主下裳撫摸下體又摸胸,事主藉被吻唇之機,咬緊梁的唇不放,伺機逃跑求救,遺下的一部三星牌手提電話也被梁檢走。
    輕判因主動到案
    在緩刑問題上,法官昨宣判時指出,嫌犯為初犯,作案時剛滿十九歲,主動到案,且坦白認罪,表示真心悔改,因此准予緩刑三年。

又一名癈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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