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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昌星遣返中國加法官相信不會施酷刑判死

《蘋果》記者福建直擊潛逃加拿大12年的廈門遠華集團走私案涉嫌主犯賴昌星,昨遭加拿大聯邦法院駁回暫緩遣返申請,最快今晚會被遣返回國。加國法官相信,賴遣返中國後不會受到虐待或被判死刑,但其辯護律師擔心北京不守承諾,更怕他會像其兄在獄中無故暴斃。而賴唯一在生的弟弟賴昌圖聞訊後對本報表示:「我們已有心理準備,回來就回來吧!」

賴昌星的家鄉福建省晉江市,民眾昨晨全神貫注聽收音機,當知道賴被裁定敗訴,即將被遣送回國後,無不議論紛紛,其中一名的士司機說:「搞了這麼多年,這次終是真的了!」剛獲釋的賴昌圖得悉哥哥將被遣返後,對本報稱家人已有心理準備,但語氣卻相當無奈。他說患心臟病坐不了飛機,不能到加拿大接三哥回國。賴昌星身在廈門的女兒賴真真則稱,媽媽曾明娜已到北京,「要去接爸爸的話也該是她去吧」。

「最好在北京秦城監獄」

賴昌星的家人親友對賴即將被遣返回國均感無奈,並認為晉江、廈門民眾都希望北京寬恕他,讓他重新貢獻社會贖罪。賴回國後,家人最關心的是他在甚麼地點服刑。賴昌圖說:「最好在北京秦城監獄,不要在福建!」這因賴昌星涉走私案、被當局判刑的兄長賴水強,早年被當局安排在福建省第一監獄服刑,其間突去世惹質疑。賴的家人亦表示他們「再也不能接受像賴水強的悲劇。」賴氏四兄弟中,大哥在獄中離奇死亡,二哥出獄後與人毆鬥被打死外,只剩小弟賴昌圖。賴昌星代表律師馬塔斯( DavidMatas)在加拿大的聆訊表示,擔心賴昌星會被嚴刑拷問或判死刑。他稱,中國監獄系統一切都是國家機密。他又質疑中國提出的公平審訊、加國人員旁聽審訊、定期探監等承諾不可信,認為北京會視他為打擊貪污的人辦,殺一儆百。但主審的加拿大聯邦法官認為,中國人權狀況雖不理想,包括西藏人、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都受迫害,但他相信加拿大跟中國的協議有效。協議中承諾賴可獲公平審訊,故駁回賴的申請。法官在27頁的判詞中,接納移民部的理據,認為中方跟加拿大已達成賴昌星遣返後不會受虐協議,是有實質可信的證據。法官更引用中國寓言故事「智慧老人」,形容賴的命運掌握在中國政府,未來中方會否守諾言,其他國家都是見證。賴昌星昨在溫哥華的懲教中心,透過視像電話聽審,他已無法律途徑可再提出暫緩遣返。加國的邊境服務處稱,由於涉及安全及保安問題,不會透露遣返時間,但最快會是今晚。

遠華案專案組重新運作

中國外交部表示歡迎加拿大聯邦法院的裁決。北京的消息稱,由海關總署、公安部等多個部門成立的「廈門遠華走私案專案組(簡稱4.20專案組)」已重新運作,準備賴昌星回國後的審判。賴將遣返回北京,再安排到福建或異地受審。有長期研究賴昌星案件的學者認為,加國法院的裁定並非關政治因素,是對中國法制的認可,賴拖拉12年才被裁定遣返,只是他充份利用加拿大的司法程序。當局對遠華走私案的調查充份,相信賴案不會對官場造成衝擊。亦有學者指,這次案例另一個重大啟示,就是中加間雖無引渡條約,但可通過其他方式解決。

賴昌星小檔案

年齡:52歲
籍貫:福建晉江
家庭:與前妻曾明娜育有兩子一女
學歷:小學三年級輟學
經歷:曾任螺絲廠員工,之後開設汽車配件店、紡織機廠;此後涉足房地產,創辦美好房產公司; 1991年移居香港, 1994年創辦廈門遠華集團,後被指涉及走私;1999年賴全家經香港潛逃加拿大,申請難民資格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遠華案事件簿

04/1999•國家海關總署接到舉報指遠華集團走私,並指與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等高官有關
20/04/1999•總理朱鎔基下令查處,當局成立 420專案組,辦案人員多達3,000人
08/1999•被指為主犯的賴昌星舉家從香港潛逃加拿大
2000•賴向加國申請政治庇護;同年11月被加國警方以違法居留拘捕
03/2001•遠華案初步審結,官方透露走私總值逾 500億元人民幣,近千人涉案,其中近 300人被追究刑責,21人判死刑或死緩
03/07/2001•加國法庭開審,其間賴大爆案件涉中共高層權鬥,他回國必死無疑
13/02/2007•中紀委承諾若賴回國受審不判死刑
04/08/2009•加國移民部長證實賴前妻曾明娜已攜女回國
06/2010•中加簽署《打擊犯罪合作諒解備忘錄》;中國領導人訪加促遣返賴昌星
07/07/2011•賴被加國邊境管理局拘留
22/07/2011•加國法院駁回賴暫緩執行遣返令的申請,賴面臨回國受審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市民有話說


遠華影視城扮演紫禁城皇帝的演員可先生「現朝若是清朝,我若真是皇帝,我一定會頒召既往不究,大赦賴昌星,要他戴罪立功,再造福社稷,造福人民。」


廈門市民張先生「誰都知道這案子(遠華案)跟北京政治有關係,現在都快換屆,賴昌星回來,象徵性懲罰一下就可以了,不該老糾住不放。」


福州遊客劉小姐「賴昌星回來,政府最好表現寬容,赦免他的罪,要判刑最多也不應超過五年。」

遠華案涉案部份軍官和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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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前副部長李紀周(圖):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共青團福建省委原書記詹少敏:開除黨籍、公職福建省委原副書記、原廈門市委書記石兆彬:判監 13年
                                 


福建省公安廳前副廳長兼福州市原公安局長莊如順(圖):判處死刑,緩刑兩年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判死刑廈門海關原副關長接培勇:判監20年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劉豐:判處終身監禁廈門市委原副書記張宗緒:開除黨籍、行政降級廈門市委原常委郭曉菱:判監11年廈門市原副市長藍甫:死刑,緩刑兩年廈門市原副市長趙克明:死刑,緩刑兩年廈門市原副市長蘇水利:開除黨籍、公職廈門市委政法委原副書記林金棟:判監 11年中行福建省分行原行長陳國榮:判處終身監禁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潛逃加拿大 12年的賴昌星,最快今日被遣返回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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