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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鐵騎載童聽電話罔顧安全屬危駕

法例規定電單車禁止搭載六歲以下小童,另有規定禁止駕駛員於駕駛時使用流動電話,但利用免提功能通話除外。然而個別司機“藝高人膽大”,不顧安全地“雙規”。
    昨日一名家長用電單車搭載其不足六歲小孩,行駛期間兩人腰間用一條布帶綁着,沿高士德大馬路往紅街市方向前進。違規載客本來已經違法,詎料該家長不知危險,突然減慢車速從褲袋取出手機接聽,及後還邊開車邊傾電話。由於單手握着方向盤,電單車左搖右擺,旁人替其感到“牙煙”。部分司機以為違規罰款小事,其實如果不幸發生交通意外,隨時釀成嚴重後果,造成不可磨滅的傷痛。再者用布帶綁腰,一旦出事致人仰車翻,乘客隨時被壓至重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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