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澳門新聞] 交通違例不納的士累犯範圍


    修改“的士規章”引入累犯臨時停牌制度,的士司機一年內累計四次違規便釘牌,業界憂一般違例若納入計算,將直接衝擊業界。法務局法制研究及立法統籌廳代廳長張涵表示,累犯違規是拒載、濫收車資、擾亂乘客等較嚴重情況,的士司機若違反《道路交通法》,如黃實線上落客不納入計算,但需按相應法例作處罰。相關法案爭取年內出台。
    一般違例依法處罰
    政府修改“的士規章”加強監管的士業界,減少害群之馬,的士業界最關注累犯制度的計算標準,尤其黃實線上落客等一般違例是否納入計算。張涵表示,《道路交通法》明晰,一般駕駛者都需遵守黃實線不能上落客的規定,違法要按相應法例作處罰。但累犯制度則依循“的士規章”的違例標準,只會計算拒載、濫收車資、擾亂乘客等較嚴重情況,相信可緩解業界的擔憂。
    重新考牌改過自身
    對於有意見指的士牌照重考不難,質疑釘牌阻嚇作用不足,難提升的士服務。他指的士司機違規被註銷牌照後,文本建議要隔半年或較長時間才可重新考牌,過程中讓司機接受培訓及審視自身違法行為。有感不能禁止司機入行,當其遵守法紀後,亦可以重新做一個好司機。
    交通局交通管理廳長羅誠智補充,局方會優化的士司機考牌的題庫,強化考核的作用,特別希望將相關違規條例納入其中,以便新法實施和提高考試門檻。此外,若司機覺得警方執法不公,現有機制可提申訴反駁,保障司機權益。他強調,修法大原則是鼓勵的士業界逐步改善服務,非永久禁止司機入行。本月內將完成相關草案,其後交予行政會討論,爭取年內出台法案。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