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UID
- 7
- 帖子
- 9366
- 主題
- 8228
- 精華
- 0
- 積分
- 22795
- 金錢
- 245259
- 閱讀權限
- 150
- 在線時間
- 2647 小時
- 註冊時間
- 2011-3-10
- 最後登錄
- 2020-4-17
|
車輛納牌今日最後
二○一二年度車輛使用牌照稅徵收期今日最後,仍未“納牌”的車主應盡快繳納,並在車輛當眼處張貼本年度“行車證”,否則車輛不能在公共街道行駛或停泊,逾期“納牌”車主,將會被徵收過期罰款。
昨日所見,不少車輛仍張貼二○一一年度“行車證”在公共街道行駛或停泊,若車主仍未“納牌”,今日為最後限期。逾期“納牌”車主,除被額外徵收延遲利息,以及等於欠稅金額百分之三款項外,還須繳付相等於稅款雙倍的罰款。倘在六十天繳稅補充期過後仍未繳納,遭執法人員查獲車輛在公共街道行駛或停泊,相關資料將送交財政局強制徵收。不繳納稅款而繼續使用及享用車輛者,須徵收相當於欠稅金額三倍的罰款。
另外,若車主不繼續使用車輛,須帶備身份證明文件、車輛登記摺正本、車輛處理的證明文件及車契副本等,赴交通事務局辦理車輛註銷或中止使用手續。在車輛中止使用期間,亦不能停泊在公共街道及公衆地方,否則,會被視為逾期繳納行車稅而被徵收過期罰款。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