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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員知錯道歉可取

就寓所僭建事件,日前有政府問責官員公開道歉,並已委託合資格人士及註冊承辦商清拆。市民不禁發問:僭建問題就這樣停頓下來?事情涉及的另外多位立法會議員、政府高官,又會如何表態?政府與新界鄉議局商討的“僭建理順方案”進展如何?方案何時出台?
    立法會議員、政府官員的收入福利都較一般市民豐厚,最重要是,他們的法律意識應比市民高,但有個別涉及事件的官員,與僭建違法案件更有管治關係,這種“自己管自己”的知法違法事情,較難讓大衆市民容忍。於香港街上,樓宇僭建物多是建花籠、天台建房建廁所等;現在無論是市區、郊區都有市民涉及樓宇僭建。但不能因為別人有錯,就容許自己有錯,應該身為表率,才能服衆。特別是那些政府官員、立法會議員,或社會知名人士。
    官員在錯誤的時候能勇敢站出來公開道歉,應該獲得認同。總比那些錯了還要反駁,或錯了還心存僥倖的人更可取。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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