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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盜賣酒店香煙待判

有盜竊案底的男子昨就六年前盜取任職酒店香煙轉售圖利案,在初級法院接受審訊。他坦承一項加重盜竊指控,所盜取的香煙已物歸原主,裁決定五月廿五日宣判。
    涉案男被告姓范,卅餘歲,去年因同類案件受審獲准緩刑。他昨日就另一宗發生於二○○五年的加重盜竊案應訊,控罪指他當時在財神酒店工作,利用工作之便偷取四箱、約值五萬八千元的香煙,並以三萬五千二百元轉售予一生果店。酒店事後發現四箱香煙不翼而飛,報警求助。警方循線調查,逮捕被告並在生果店起回贓物。
    酒店保安員作證時確認酒店已取回被竊的香煙,沒有任何損失。事件中收購有關香煙的生果店東主表示,警方在其店內起回贓物,至今仍未追回收購香煙的三萬多元,但事隔多年,決定放棄有關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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