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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燈駕者需停車

有讀者反映,昨日早上駕駛電單車沿孫逸仙大馬路向科學館方向行駛,當其車駛至近觀音像交通燈位時,見到前方交通燈正由黃轉紅,守法停車。但尾隨其後的一名男子駕駛電單車失控自炒,幸肇事車輛沒有滑前再撞及前方讀者所駕駛的電單車。意外發生後,自炒的騎士竟然指責讀者當時為何沒有衝黃燈,令其剎車時跣胎自炒,讀者為之氣結。
    雖然近年當局在不少交通燈號安裝偵測系統,以杜絕衝紅燈行為。但其他不少未有偵測系統的交通燈號,衝燈情況依然時有發生,尤其是“衝黃燈”情況更為普遍。事實上,由綠轉紅之間的黃燈,目的是提醒駕駛者應該停車,故駕駛者實在無必要為“爭分奪秒”選擇衝燈,否則一旦發生交通意外,後果可能不堪設想。維護良好交通秩序,有賴每位駕駛者養成良好駕駛習慣,自覺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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