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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局訪四團體推電單車專道

交通事務局訊:配合西灣大橋電單車專道將試行,交通事務局近月分別向多個團體介紹具體內容、使用專道時需注意事項及工程安排,並聽取意見和訴求。有出席人士指出,試行初期駕駛者需要時間適應,建議增加交通標誌,特別在專道出入口交匯處提醒駕駛者減速,以及轉線時需要注意其他車輛及後方來車。由於專道試行期間不設緩衝期,認為該局應加強宣傳,避免駕駛者因不清晰行車及限速安排遭罰款。交通事務局認同團體的建議,會積極跟進。
    促增提示保安全
    交通事務局交通規劃及建設廳長鄺偉卓、交通規劃處長蕭日鵬等近月分別拜訪了婦女聯合總會、民衆建澳聯盟、摩托車從業員協會和街坊總會中區辦事處,介紹西灣大橋電單車專道將設於大橋兩邊行車方向最右側的車道,從澳門半島往氹仔須從媽閣的引橋進入西灣大橋橋面,並經東亞運大馬路的行車隧道進入氹仔;從氹仔往澳門半島,須從東亞運大馬路的行車隧道進入西灣大橋橋面,並經媽閣方向的引橋進入澳門半島。電單車專道內的最高時速為六十公里。不使用電單車專道的電單車,可被罰款六百元,超速罰款二千至一萬元。
    有出席人士擔心,電單車在出入口交匯處容易與其他車輛撞碰,建議加設交通標誌牌,提醒電單車駕駛者專道入口。鄺偉卓回應時表示,連月來分別聽取了公衆對電單車專道的不同意見,特別是提示專道訊息。為回應訴求,交通事務局會在專道入口處前的適當地點設置較大面積的提示牌,盡早提醒電單車駕駛者切勿誤闖其他通道,出口交匯處亦會提示轉線時留意後方來車。同時於其他車輛車道設置減速帶,提醒駕駛者減速。試行初期會安排警員在場指揮交通。
    不用專道可罰款
    有出席人士建議,電單車專道試行初期應給予駕駛者一段適應期,之後才處罰。鄺偉卓強調,電單車專道不設緩衝期,並提醒公衆專道將於本月十九日起試行,屆時不使用專道的電單車和誤闖專道的私家車均可被罰款,超速更可被罰款二千至一萬元。
    介紹會上,交通事務局代表亦逐一回應與會者對電單車專道設於大橋兩邊行車方向最右側車道的考慮因素、西灣橋面發生交通事故時的救援和處理、駕駛者的駕駛態度、電單車專道工程進度、專道試行後對下環區一帶的交通壓力、在其他過海大橋設置電單車專道的可行性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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