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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膠袋日”每月兩天

消費者委員會倡議的“無膠袋日”,今年四月起由每月一天增加為十八日及廿八日兩天,該會呼籲居民及商號積極響應外,日常出外購物時亦能自備環保購物袋。
    為推動消費者減少使用塑膠袋,消委會二○○八年初舉辦“每月廿八號無膠袋日”,發動“加盟商號誠信店”;尤其要求超市辦館的零售業共同參與,於每月的廿八日不提供塑膠袋給消費者。消委會早前就消費者及參與商號對“無膠袋日”活動的意見進行問卷調查,結果顯示,活動實施以來,部分超市辦館的塑膠袋消耗量有所下降,部分消費者亦表示自備環保購物袋已成為他們其中一種生活習慣。調查並反映,無論是消費者或超市辦館負責人的意見,均認同“無膠袋日”是達到環保目標的一項重要措施,並贊成增加每月一天的“無膠袋日”次數。
    對此消委會認為已有一定條件逐步增加“無膠袋日”的次數。於本年初已進行宣傳工作,並公佈今年四月起,將“無膠袋日”增加至兩天,即凡每月的十八日及廿八日都是“無膠袋日”。並提醒“加盟商號誠信店”超市辦館在“無膠袋日”當天要向顧客推廣該活動。相關活動仍得到環境保護局作為支持單位,提供技術支援。
    塑膠袋由石油原料提煉製成,不僅本身不易再分解,生產過程也會污染環境,任意棄置更會造成河川堵塞,在焚化爐燃燒又會產生致癌物質。為此,全球各國包括中國,近十年已推出不同政策或措施,限制國民及企業使用塑膠袋,甚至部分國家的政策是禁止超市使用塑膠袋。
    消委會表示,該會會繼續完善“無膠袋日”活動,並期望消費者除響應“無膠袋日”活動外,在日常購物時亦能自備環保購物袋,減少使用塑膠袋,以及循環使用塑膠袋。該會將透過教育及其他措施,協助及推動環保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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