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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問責監管三巴

近日巴士加價惹坊間熱論,當局解釋合約訂明申請加價條件與服務素質無關,使當局失去監督巴士服務質素的最有利條件和理據。婦聯社會服務處促請當局調查問責有關人員,並盡快成立監管機制,改善巴士公司服務質素。
    根據交通事務局統計資料顯示,一○年第三季享用“公交車資優惠”有二千一百多萬人次。當局表示此番加價申請後車資不變,即加價成本將由政府承擔。按以上資料推算,未來政府每季需多投入數百萬元補貼巴士公司。雖然加價不需由市民直接支付,但間接由納稅人“埋單”,有浪費公帑之嫌。
    婦聯社會服務處認為,費用提升,更應重視巴士公司的服務質素。由去年八月新巴士服務運作以來,市民對新巴士運作有一定期望,惟先後出現巴士車身過高、事故頻生;就近日報道的巴士意外中,已有三宗懷疑涉及巴士司機疏忽所致。
    巴士是市民日常出行的主要交通公具,若不能保證服務水平、巴士司機的安全駕駛意識不足,市民便是受害者。更重要是賠償責任落在保險公司上,冗長的賠償程序更令受害者無法及時得到幫助。
    因此,政府與巴士公司簽訂合同時,服務素質應被列入加價考量部分。祇是當初制訂巴士服務合同時未有重視,造成公司和政府簽訂合同後,只需履行部分或有瑕疵地履行合同,便能全數收取所訂的金額,有違合同中誠信原則,更與“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背道而馳。
    婦聯社會服務處認為,事件反映了當局合法但不合理,被迫使用大量的公帑補貼巴士公司,有必要追究責任。促請政府盡快成立監管機制,有效地監管巴士公司的服務質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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