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羅傑承否認行賄歐文龍

歐文龍貪瀆案第三階段昨續審。歐文龍涉嫌在國際機場對面的五幅土地批給過程中,收取二千萬元賄款。香港商人羅傑承昨以證人身份出庭作供表示,相關二千萬元給予建築商人何明輝作土地開發的前期費用。因何明輝需要現金周轉,按要求匯款入某戶口,其後才知悉款項存入歐文龍控制的一家空殼公司。
    歐涉批地收二千萬
    歐文龍貪瀆案昨日續審,法庭傳召多名證人出庭,其中香港商人劉鑾雄等人缺席作證。檢察院指劉鑾雄捲入他案,同意放棄劉鑾雄證言。
    由於羅傑承涉及另一刑事案,當事人正向刑事起訴法庭提出預審。由於該案與歐文龍第三階段案件有關聯,主席法官岑浩輝提示有權拒絕回應本案任何問題,羅傑承選擇作供。
    案情指,政府、澳門旅遊娛樂股份有限公司、澳門國際機場股份有限公司及大福華投資有限公司合作成立六家公司,政府為大股東,共同持有澳門國際機場對面土地的擁有權。隨後,相關土地已由原本六家公司,變為由其中一家的利保建設發展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劉鑾雄及羅傑承得知歐文龍有意出售該五幅土地,向歐文龍承諾,若其能利用職權助投到該五幅土地,將有兩千萬回報。兩人透過仲量聯行有限公司代表參與競投,在○五年六月投得土地。
    羅十三億投售華置
    就仲量聯行有限公司的標書詳細問題,羅傑承表示,早在○四年尾至○五年初,仲量聯行一名叫“Tony盧”的負責人,向他口頭表示澳門有土地招標,包括機場對面地段土地。羅傑承對機場對面地段土地投資感興趣,便與劉鑾雄談及,希望借助他的財力競投土地。由於劉鑾雄公司實力雄厚,雖然消息是“空中樓閣”、未得證實,但劉鑾雄會對感興趣項目尋找則樓初步研究。
    隨後,羅傑承曾詢問仲量聯行該土地情況,但未獲回覆。及至○五年六月,仲量聯行告之劉鑾雄該土地招標,“Tony盧”不獲劉鑾雄接見,始要求羅傑承代為約見。由於劉鑾雄早前尋找則樓初步研究,故不用由頭做起,標書較其他兩家競投公司詳盡。羅傑承指競投過程中只關心投標價格,出價十三億元,亦是他在最終階段填上,以防其他公司知悉。投得土地後,羅傑承將競投公司連同土地發展權益以合理價格售予華人置業。
    不知匯歐空殼公司
    羅傑承被問及涉嫌的二千萬元賄款時表示,仲量聯行代表劉與羅均有股份的Moon Ocean Limited中標後,由於Moon Ocean為離岸公司,在澳申請銀行帳戶繁複,遂授權同樣由羅控制、擁有澳門銀行戶口的東基有限公司處理項目。出現Moon Ocean向東基公司匯出二千萬元顧問合同費,羅解釋費用實際作土地前期工作費之用,由於“東基都是自己公司,錢左手交右手”,始出現合約訂定鬆動情況。
    他口頭承諾工程由何明輝的工程公司負責,上述二千萬元是給何明輝開發土地起地盤辦公室、圍板等的前期工作費用。由於何明輝聲稱因被其他公司拖欠工程費用,才給予何應急,按要求匯款入何稱是某一供應商戶口,事後始知是歐文龍控制的一家空殼公司。羅傑承並指他與劉鑾雄經何明輝介紹認識歐文龍,彼此飯局一至二次,期間並無談及公事,直言無歐文龍卡片、電話,僅飲飲食食。
    法官利馬指出,何明輝、劉鑾雄及羅傑承均為生意人,何以巧合地在開標期間與歐文龍見面。羅傑承則指出,只知道相關五幅土地由利保公司管理,個人理解為私人公司拍賣土地,並不知需要歐文龍批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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