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廖澤雲:石礦場無利益輸送

就路環石排灣石礦場批地問題,行政會委員廖澤雲回應稱,批地沒有利益輸送,行政會沒有討論上述批地,也不會討論相關事情。
    廖澤雲解釋,他是公司負責人不代表有利益輸送,何況他不是承批公司大股東,行政會從沒有討論相關事情,何來利益輸送?對別人的言論,他有則改之,無則一笑置之。強調該公司為石排灣公屋項目提供方便,否則該項目三、四年後亦未必建成。反問傳媒行政會委員是否不能做生意?
    近日有團體指石礦場部分土地早前獲政府重新批給,並由工業用途改為商住用地,將興建十幢廿六層和兩幢廿四層商住樓宇,政府只徵收二億四千三百多萬元溢價金。
    另在批給合同中,政府同時批准相關公司將土地所衍生的權利轉讓予成立不足一年的一家新公司。批評此批給涉土地用途更改、利益轉讓,但直至去年才突然公佈。質疑承批公司其一負責人是行政會委員,有利益輸送之嫌。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