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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福安管委會回應業主投訴

就日前有廣福安花園車位小業主舉行記者會,指出大廈管委會劃出逾一百七十個電單車位及兩個私家車位出租,忽視大廈治安及走火安全。大廈管委會表示,有關車位於大廈入伙時已規劃存在,有關當局亦有記錄。為免除只要持有停車場出入卡就可入場停泊的弊處,管委會正打算收回有關車位,出租予原有的四百三十二個私家車位業主,收費用作整頓、裝修停車場。
    廣福安花園管委會指出,停車場一百七十八個電單車位及兩個私家車位,大廈入伙時已規劃存在,有關資料可於工務局及登記局查詢;至於車位所處的位置是否影響大廈治安及走火安全,希望發出不滿言論的人士向當局了解。該一百七十八個電單車位,一直以來管委會並無收取租金或管理費,只要持有停車場出入卡就可停泊,故不時發現懷疑有外來車輛;另外有電單車常在停車場內隨處停泊,造成不同類型事故。管委會打算收回有關車位,出租予原有的四百三十二個私家車位業主。
    廣福安花園管委會強調,當局規定車場公共部分屬車位業主共有,管委會管理處從未有將車位業主利益佔據的想法,承諾會以大多數車位業主的意見,整頓、裝修停車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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