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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城舉報曾偉雄

警務處處長曾偉雄前日在立法會以「黑影論」及「卡手論」,否認警員刻意阻記者採訪及遮擋攝影鏡頭。涉事電視台昨公開拍攝到的「足本」片段,清楚顯示警員故意用手遮擋攝影鏡頭,期間更講出「記者」二字,證明曾偉雄講大話。有市民形容曾偉雄誠信破產,更有市民發起一人一信舉報他違反立法會特權法向立會說謊。

曾偉雄前日在立法會辯稱,警員當日見到有個「黑影」閃過,基於本能出手擋隔,「隻手卡住」在攝影機與「黑影」身軀之間,才發現對方是記者。不過根據電視台提供的片段,記者拍攝「六四男」被抬走期間,現場傳出相信是警員講出的「呢個記者,睇住佢!」未幾,再有人說「對唔住呀,行開少少吖。」接着才看到一名身穿背心的男子,右手手掌阻擋鏡頭,顯示在場警員明知他是記者而非「黑影」,亦不存在「隻手卡住」的問題。

電視台稱,在「背心男」用手阻鏡頭後,再有一名穿西裝男人用力按着攝影師。該台翻查片段,發現該名「西裝男」是護送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上車的其中一名警員。

警員狠批拖累形象

多名市民昨致電電台討論事件,絕大部分都不相信曾偉雄說法。其中自稱是警員的李先生,狠批曾前日的表現「好醜」,警隊現時在內部大談誠信管理,要前線警員上警隊價值工作坊,要更專業,曾身為處長卻表現不專業,「冇查證就亂咁講,令市民懷疑警方查案都係咁」。

市民梁先生直斥曾偉雄包庇下屬,令警隊形象毀於一旦,要求曾「改一改變作風,唔好夾硬嚟」。徐先生指若曾講大話,便不可再執行職責。對於曾偉雄指稱港大學生講粗口,郭先生指成年人「為自己開脫而去屈一個青年人,咁嘅執法者仲值唔值得信任」。董先生揶揄是否「畀個狗籠困住你,畀你打電話都唔算禁錮」,炮轟曾「連基本邏輯都錯晒」、「連記者都想羞辱」。

有市民昨更發起「全城舉報曾偉雄,涉嫌觸犯《立法會(權力及特權)條例》(香港法例第382章)第18(1)條」行動,指該條文禁止任何人在立法會訊問過程中「蓄意給予虛假的回答」,呼籲市民以一人一信方式去信警方舉報曾偉雄。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稱,曾偉雄的說法與片段內容不同,會盡快安排再開會討論事件,讓曾與港大、被禁錮學生及有關記者對質。警方回應稱,曾偉雄前日已向委員會匯報,不會作進一步補充。

                                                                                                                                       
曾偉雄的「黑影論」和「卡手論」惹來大批網民改圖惡搞,更諷刺他為「慌賢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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