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列表 發帖

譚光民:灶記要求難以接受


譚光民
    要求賠償七十六萬工資九十萬裝修費
    譚光民:灶記要求難以接受
    房屋局長譚光民昨回應青洲灶記商住木屋清拆事件,指局方於去年三月已向灶記發出限期一個月搬遷及清拆通告,惟期間灶記透過司法上訴及保全措施一直拖延,期間並要求政府提供十二萬恩恤賠償金額,包括支付八名員工一年工資七十六萬元及灶記裝修費九十萬元,遭政府拒絕。清拆行動前兩天,灶記再次拒絕政府的賠償條件,當局為減少清拆對周邊居民及學校的影響,於本月八日清晨依法採取清拆行動。
    譚光民表示,政府於去年一月已開始處理青洲灶記的清遷工作,並於去年三月向灶記發出搬遷及清拆告示,要求對方在一個月內遷離。灶記於去年四月提出司法申訴及保全措施,但於五月份遭法院駁回,後再向中級法院上訴亦於七月份被駁回。在此期間,政府一直與灶記負責人保持溝通,去年十二月仍不斷與負責人及其代表律師溝通,並提出十二萬元商業恩恤金賠償條件。期間灶記負責人討價還價,要求提高賠償金額,有關賠償包括支付其八個員工一年合共七十六萬元工資,以及灶記的九十萬元裝修費等。
    政府拒絕灶記有關賠償要求後,於今年一月六日再度諮詢灶記是否接受十二萬元恩恤賠償,灶記不接受,當局遂於一月八日清拆期限屆滿後依法清拆。對於灶記指當局不近人情及在沒有通知具體清拆日期情況下強制清拆的指責,譚光民不回應,只強調當局早已發出限期清拆告示,清拆行動依法進行。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