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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逾30樓齡擬強制私人驗

逾30樓齡擬強制私人驗





澳門超過三十年的樓宇比比皆是


若強制私人驗樓,將可能需要聘請大量專業人員。(資料圖片)


賈利安

    工務局認同規定檢修可保安全
    逾30樓齡擬強制私人驗

    【本報消息】工務局長賈利安回覆立法議員麥瑞權有關建築物保養與維修等口頭質詢時表示,當局認同對舊樓強制驗樓,尤其超過三十年樓齡樓宇,並已展開研究需要檢驗的範圍,以及由政府抑或私人機構檢驗。
    每5年小檢30大驗
    麥瑞權就樓宇保養及處理滲漏水問題提出口頭質詢,賈利安在回覆中指出,業權人有必要定期對樓宇進行檢修保養,現時政府對失修樓宇已有明確處理機制,由發現、調查、評級、通知、處理等五個步驟組成。按照《都市建築總章程》規定,建築物業權人須五年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檢查及維修其所擁有物業。但由於樓宇檢驗屬於專業性較強項目,居民一般不具備樓宇檢驗相關專業知識及技能。為履行上述責任及義務,並執行法令要求,及對自身樓宇進行檢查、維護,居民須聘請合資格專業人士承擔相關工作,並提供樓宇保養及維修方案。
    驗樓需聘大量人手
    除有關檢驗措施外,賈利安表示,政府正籌建殘舊樓宇電腦化系統管理,利用電腦系統協助土地工務運輸局優化殘舊樓宇行政處理程序。他表示,過往以舊式樓宇欠缺維修保養情況較為普遍,政府目前則較關注已超過三十年樓齡高層樓宇維修保養問題,認同需要強制驗樓,尤其超過三十年樓齡樓宇,當局並已展開研究需要檢驗的範圍,以及由政府抑或私人機構檢驗。但他指出,假如由政府承擔有關工作,將可能需要聘請大量人手,對大廈內各個單位及外牆、結構檢驗,政府傾向於由業界進行有關工作,當局希望與業界就有關問題溝通。
    冀擴大資助促檢驗
    議員區錦新認為由業界擔任對舊樓的檢驗較合理,但擔心業界亦缺乏相關人手,並認為應擴展對大廈的資助展開檢驗;何潤生質疑政府有否帶頭做好對政府舊樓的檢驗工作,並認為應該完善大廈管理法律,才能更好推動舊樓檢驗工作;宋碧琪認為業主本身有責任推動樓宇檢驗工作,但現時樓宇管理法律制度不完善,小業主難以推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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