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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傭爭居權 港府研究釋法葉太自爆: 97前已知將受挑戰

外傭爭取居留權的司法覆核下月開審,政府一旦敗訴,逾10萬名居港滿7年的外傭可望獲得居留權。據了解,政府內部準備先行就各種應變方案作好部署,萬一敗訴可即時應變,行政會議將在短期內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曾任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居留權小組英方組長的新民黨主席葉劉淑儀稱,回歸前小組已察覺問題,但礙於當時中英雙方就政制存在爭拗,未能及時立法,但現是否須提請人大釋法,目前仍言之過早。

政府消息人士指出,經相關部門研究後發現,無論將外傭合約年期縮短、又或限制外傭來港年期不得超過6年,都未能根本解決外傭居留權問題,提請人大釋法將是最有效化解危機方法,但因釋法的政治後果嚴重,加上當中涉及提請釋法時間、以及未釋法前可能出現法律真空期問題,政府及行政會議仍要小心及審慎研究有關建議,暫時未有任何傾向。

因中英爭拗致未及立法

據了解,行會最遲8月初舉行特別會議討論事件。政府消息人士表明,政府有信心及決心解決這問題。保安局昨表示,由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他們不會評論。葉劉淑儀昨出席一公開場合時表示,中英聯合聯絡小組居留權小組當年曾探討涉及外傭、港人境外出生子女等的居留權問題,但因中英雙方就政制的爭拗,未能趕及回歸前在《基本法》層面解決有關問題,只能靠修訂《入境條例》作出限制,保安局及入境處也一早知道條例隨時會受到司法覆核挑戰。她說,外傭一旦勝訴,其配偶子女也可申請來港,同時可以轉職其他工作,並享有最低工資保障,又可享用本港的社會福利,計及外傭家人,涉及人數隨時達30萬以上,對本港造成很大衝擊。她認為現時評論是否提請人大釋法言之過早,但若外傭勝訴,入境處應研究是否限制外傭不能在港工作超過7年。基本法委員會委員兼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弘毅指出,《基本法》無詳細提及本港居留條件,要交由立法機關進一步處理,他相信條例有否違反《基本法》大原則將成今次訴訟的關鍵理據。他又說,《基本法》列明本港能自行制訂入境政策,包括哪些人士符合入境和居港條件,不少地區都會因應當地所需人才,制訂相關措施,因此本港有法定權利制訂政策。


本港現時有逾 10萬名居港滿 7年的外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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