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過,原來這段所謂「私家路」,只是何鴻燊霸佔得來。根據地契,這段路不屬何家大宅範圍,業權由政府擁有,雖然地契註明大宅業主享有「免費與不受阻」權利( free and uninterrupted right)使用這段通道( right ofway),但同時註明通道不能只供業主使用,所以何鴻燊不能加建大閘,阻止公眾共享道路。李嘉欣家翁、中建企業主席許世勳的大浪灣道10號大宅,是全港最貴的 10大豪宅之一,估計市值超過 7億元。許世勳的大宅建在山上,有一條長近100米的私家路通往大浪灣道,路口設置了大閘。惟原來私家路業權同樣不屬許世勳,地契也有條款,註明私家路不是業主獨享,證明許世勳是違例加建大閘霸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