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特首遇襲案兩被告表證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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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山道♂飄移
時間:
2011-7-20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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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遇襲案兩被告表證成立
特首曾蔭權今年3月1日在香港科學館疑被撞傷胸,兩名社民連成員被控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行為罪,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被裁定表證成立。辯方結案陳詞指,兩人表達意見是為了社會公義,並非為一己私利。控方則反駁指,表達意見並非毫無限制,示威必須和平進行。兩名被告依次為廚師黃俊杰(25歲)及學生黃浩銘(22歲)。兩人選擇不辯作供,亦不傳召證人。案件押後至 8月 11日,待控方繼續陳詞。
片段顯示職員攬着黃俊杰
辯方大律師郭憬憲引用呈堂錄影片段反駁歷史博物館職員的供詞。職員指首被告推撞他,但片段顯示職員無故截停及從後攬着首被告。片段亦沒有顯示首被告襲擊特首。財政司司長曾俊華曾表示他不吃粟米斑腩飯,故次被告案發當日一直端着打開蓋的粟米斑腩飯飯盒,斑腩飯有其象徵意義。次被告準備在較有利位置向特首請願,其間飯盒跌在地上。他見特首面帶微笑繼續前行,遂手執飯團。他沒有揮手,亦無「掟飯」的意圖。裁判官陳仲衡細看錄影片段,對辯方指特首面帶微笑一說有保留:「特首大部份時間都係咁嘅表情。」辯方承認次被告嘈吵大叫、現場混亂,但稱次被告行為不等於破壞和平。辯方指兩人為表達意見、為社會公義才示威,社會應以包容態度接納他們。控方則指,市民表達意見並非毫無限制,示威必須和平進行,不能影響他人或他人財產。另外,裁判官指警長阮煥強沒有警誡首被告,故拒絕接納首被告失足誤碰特首肩膊的供詞。案件編號: KCCC2154/11
社民連成員黃俊杰(左)及黃浩銘(右)被裁定表證成立。
作者:
山道♂飄移
時間:
2011-7-20 13:50
上台搶咪社民連黃軒瑋被捕
社民連「撞曾案」未審結,另一成員黃軒瑋因早前上台搶咪向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抗議港鐵加價,昨突然被警方以涉嫌於公眾地方行為不檢罪名拘捕。當日同場示威的社運人士、社民連職員周諾恆,其母昨晨亦遭重案組探員上門問話,更被要求查閱周的銀行信件,周直斥:「禍不及妻兒,(重案組)仲衰過蠱惑仔」。
周諾恆媽媽被警問話
「抗議地鐵加價無罪,政治檢控可恥!」數名社民連成員昨在中區警署聲援被捕的黃軒瑋,批評警方製造白色恐佈。黃軒瑋表示,昨清晨6時許,多名中區警署反黑組探員上門拘捕他,又查看他母親的身份證。今年4月10日,他連同十多名社民連成員前往於中環舉行的「港鐵競步賽2011」請願,當鄭汝樺致辭時,黃衝上台搶咪高喊「港鐵加價可恥」。黃軒瑋認為今次秋後算賬是政治打壓,「見到高官被落面,就要拉你」。他認為警方刻意於7.1後才拘捕他,免替遊行升溫。他無悔搶咪:「再嚟多次都會咁做,佢哋冇畀機會我哋講訴求!」當日與黃軒瑋一同衝上台,但被攔截的周諾恆也被追捕。重案組探員昨上門向其母問話,「問我啲銀行信係咪寄呢度」。他多年前已搬走,警方知道他手機號碼和工作地方,他認為警方騷擾其家人手段等同恐嚇:「以前黑社會都話禍不及妻兒,鶽家嘅警察仲衰過蠱惑仔!」警方證實昨日拘捕一名23歲姓黃男子,該男子暫時獲准以 100元保釋候查,下月9日須返警署報到。至於重案組上門查問周諾恆一事,警方沒有回應。
社民連成員黃軒瑋當日衝上台向鄭汝樺搶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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