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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女子遭港網友強姦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1-7-5 13:04     標題: 女子遭港網友強姦

一名本澳女子日前應一年多前在互聯網上結識的香港男子相約,攜一女性友人與網友一衆友人往夜店耍樂,事主酩酊大醉後與友人同往網友租住的酒店房間。孰料一入房,網友即淫相畢露。事主友人見勢色不對曾嘗試阻止,但遭禽獸網友友人阻止。事主友人離開酒店後報警求助,警方到場時相信事主已遭侵犯。司警調查後,相信有人涉嫌強姦,並至少有一名禽獸網友友人為幫兇,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涉案香港男子姓陳,廿四歲,報稱從事保險業。司警現以對無能力抗拒之人之性侵犯罪名移送檢察院處理,一旦罪成,可被判以兩年至十年徒刑。
    案中年約二十歲女事主於多年前在互聯網上認識案中疑人,但近年已未有聯絡。至日前,疑人相約事主,稱於本月一日會與數名友人來澳遊玩,希望事主同往聚舊。至本月二日凌晨,事主與一名女性友人應疑人之約,往路氹城一的士高,當時在場包括有疑人的三男二女友人。耍樂期間,事主疑飲用大量酒精飲品至酩酊大醉。
    隨後,疑人稱可返回其租住酒店繼續飲酒狂歡,事主兩人便與疑人一同返回路氹城一酒店公寓式房間。甫抵房間,有人便色相畢露,事主當時已醉至不省人事。事主友人當時已察覺不妥,要求帶同事主離開,但遭疑人一友人阻止,並將其帶離房間。事主友人見事態嚴重,遂報警求助。警員接報到場時,相信事主已遭人性侵犯,案件交由司警跟進。事主至當日下午方告酒醒。司警調查後相信有人涉嫌強姦事主,遂正式拘捕疑人,案件已移送檢察院處理。
    暑假已至,不少年輕人會選擇到夜店消遣。司警呼籲年輕人到夜店消遣時須注意個人安全,尤其是女性更應倍加小心,以免遭不法之徒有機可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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