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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唔出2000萬擔保 陳振聰險收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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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wl2007
時間:
2011-5-27 1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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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唔出2000萬擔保 陳振聰險收監
警方向涉嫌偽造龔如心遺囑的陳振聰展開十五個月刑事調查後,近日取得一份關鍵的科學鑑證報告,並於昨日突然「出招」,正式落案控告陳振聰偽造和使用虛假遺囑兩項罪名,即時將他押到東區法院提堂。裁判官准許陳振聰以現金及人事合共四千萬元擔保外出,但陳振聰即日籌不足二千萬元現金,昨險些要在荔枝角收押所過夜,幸裁判官其後更改擔保條件,准他先交付三百萬元,餘款於今日補交,他才避過牢獄之災。
提出檢控的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唐立品在庭外透露,控告陳振聰的決定與控方最近獲得一份新的科學鑑證報告有關。他拒絕詳述該份報告的內容,只說是涉及筆迹、DNA和指紋等等。他不排除掌握新證據後會提出其他檢控,而據他所知,案件目前沒有其他嫌疑人。
五十一歲的被告陳振聰,被控一項偽造及一項使用虛假文書罪,暫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七月八日進行交付高院審訊的程序。兩項控罪最高刑罰均為監禁十四年,被告若被裁定兩罪俱成立,最高可被判監二十八年。
控方指五案纏身或潛逃
兩項控罪指出,被告於○二年七月二十八日(龔如心訂立○二年遺囑時)至○七年十一月十六日(陳振聰向高院呈交龔如心○六年遺囑時)期間,製造一份日期為○六年十月十六日的虛假龔如心遺囑,以及約於○七年十一月十六日使用該份虛假遺囑。
唐立品在庭上指出,被告在龔如心遺產案中已兩連敗,並被法庭裁定偽造遺囑,稅務局又向他追收三億四千萬元稅款,被告有可能被稅局罰重款。被告已就被追稅事件提出司法覆核,而被告任主要股東的宏霸數碼又與華懋打官司,加上被告被刑事檢控,他被五案纏身,潛逃誘因很大。
唐續稱,情報顯示被告很富有,在倫敦和新加坡都擁有數以百萬計美元資產,有潛逃能力。近日有報道指被告承認在英國有一女兒,被告一旦被定罪可能遭重判,加上他在英國有家人和資產,更令他有可能潛逃。控方原則上反對讓被告擔保,但若法庭准他擔保,控辯雙方已就條件達成共識。
獲准保釋欠款今要補交辯方資深大律師清洪則稱,被告在港出生和接受教育,三名子女均在港,其八十歲母親正在養和醫院療養,而警方拘捕被告十五個月以來,一直准他擔保,被告五次都準時往警署報到,期間曾離港約二十次,先後往倫敦、加拿大、新加坡和馬來西亞等地,每次都有回港,被告不會潛逃。
裁判官最後准被告以控辯雙方議好的保釋金額擔保,但一度因誤會而下令陳振聰及其弟陳振國各付現金二千萬元,經雙方律師澄清,才改為現金和人事各二千萬元。清洪為被告求情,指被告因時間緊迫未能籌得二千萬元,或要被送入荔枝角收押所,裁判官再更改條件,准被告先交出三百萬元,餘款今補交。
案件編號:ESCC 2233/11
陳振聰擔保條件1.現金2,000萬元,昨午先向法庭交付300萬元,今午須交付餘款。
2.弟弟陳振國提供人事擔保2,000萬元。
3.擔保期間不可離開香港。
4.交出所有旅遊證件,包括BNO護照、香港特區護照及回鄉證。
5.須在申報的歌賦山道住所居住。
6.搬離上址前24小時要通知山頂警署。
7.每逢周二及周四下午3時至6時要到山頂警署報到。
陳振聰離開東區法院時一臉凝重。
警員將陳振聰由警察總部押往西區警署。
陳振聰被指偽造及使用龔如心○六年遺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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