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oard logo

標題: 當局拆路環非法別墅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2-5-23 08:55     標題: 當局拆路環非法別墅

路環登峰路一幅有臨時佔用准照的土地,非法興建一幢四層高別墅,工務局多年前啟動清遷土地程序,要求佔用人歸還土地不果,至昨日採取聯合行動清拆別墅,期間一度有廿多人集結在場對抗,人群最終和平散去,由局方接管現場清拆。工務局長賈利安強調,由於土地原本只屬臨時佔用性質,不能興建永久建築物,清拆行動一旦展開將不會撤銷。
    禁止施工未理會
    政府跨部門小組昨日早上採取聯合行動,清拆位於路環登峰路田畔村八十七號一座四層高別墅。工務局指出,現場土地原本只有暫時佔用准照,局方在○九年二月接獲投訴,指現場正興建一幢佔地面積約二百五十平方米、樓高四層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物,局方隨後發出禁止施工令,要求立即停止施工,但有人並無理會,直至完成主體建築。工務局事後刊登預審告示及最終告示,要求佔地人拆除非法建築物及將土地歸還特區政府,惟有人一直未予理會,並向中級法院提出司法上訴,申請撤銷政府清拆非法工程的命令。
    上訴中院被駁回
    上訴最終於二○一一年被中級法院駁回,法院指即使上訴人合法獲得土地佔用人身份,以及可能持有有效的臨時佔用准照,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肯定不能在土地上興建任何永久性作居住用途的樓宇;而且臨時佔用准照僅准許暫時使用土地,即只可興建臨時建築物或設施。工務局指出,“合議庭裁判的結論是,即使上訴人是合法佔用土地,何況這與所證實的不符,上訴人永遠也不能對繼續佔用該土地或要求任何賠償有任何合理期望。”
    解釋理據免衝突
    土地工務運輸局、建設發展辦公室、治安警察局、司法警察局、消防局、地圖繪製暨地籍局、交通事務局及民政總署等政府多個部門昨早抵達現場,計劃採取清拆行動。現場消息指,當時別墅門外集結二十多人,企圖阻止當局清拆。工務局長賈利安指出,當時當事人及其代表律師在場,工務局法律顧問向當事人代表律師解釋有關行動,但現場人群並未散去。為避免衝突,當局在場與當事人商討,聲明不會撤銷有關行動。有人要求當局暫緩行動,希望由自己清拆建築物,但當局開展程序以來,當事人一直無表示過會自行清拆,因此必須由當局清拆。有人事後主動勸退集結的人群,工務局人員未遇到反抗,至中午約十二時進入該幢別墅,並清點現場物品及搬遷,但允許當事人在兩個小時內收拾重要物品離開。
    由於別墅所在地點無法動用大型機械設備展開清拆,工程人員需利用人手清拆整幢建築物,預計需時兩至三個星期才能完成。若情況未如理想,當局估計可能需要更長時間。工務局表示,清拆後土地將暫時由特區政府管理,日後由城規部門因應規劃需要進行設計。




歡迎光臨 小花俠論壇 (http://disanna.com./) Powered by Discuz!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