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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商舖反對店前置新小販檔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2-3-14 08:23     標題: 商舖反對店前置新小販檔


商舖互助會就義字街整治舉行記者招待會,反對民署在未達一致共識前重整街區,重申商戶同意整治,但強調商舖前絕不能加插新的小販檔,亦要重新向商戶發出佔用公地准照,同時嚴格規範商戶和小販檔各自的經營範圍;若民署強行開展工程,該會不排除採取抗爭行動,批評民署與他們開會期間斷章取義、缺乏誠意溝通。
    商舖互助會昨日上午十時半在會址舉行記者招待會,會長梁仕南、理事長吳富強、常務副理事長鄭仲輝以及多位理監事出席。
    有關負責人表示,民署在三月九日與該會代表會面時祇是簡單介紹重整方案,該會祇認同重整後在馬路中央留出三點五米作為日間行人購物和緊急車輛通道,除此之外未達成任何共識。但隨後民署向傳媒明言已基本達共識,整治快要動工,他們對民署所謂的諮詢和共識,實在不明所以。
    冀准佔用舖前公地
    該會重申不反對整治,但究竟細緻的安排如何,例如行人道怎樣鋪砌、乾濕貨品不能混雜擺賣、帳篷怎樣安裝、小販攤檔晚上是否需搬走等,這些問題在過去曾多次向民署提問,但民署人員每次均是“遊花園”、問非所答、斷章取義。該會要求重整須按以下三點:
    一、重新向商戶發給佔用公地准照;原來沒有小販的商戶門前和本來已有小販的商戶門前絕不能加插新小販進來;二、小販擺賣在商戶門前側邊的面積按回歸前小販規章為準則,並不能阻塞通道及影響商戶正常運作和遮擋商舖的視線,商戶擺出門口面積同樣按當時發出門口牌的規格為標準,由政府統一製作帳篷;三、若民署不答允上述要求,商戶不擺出門前,但門前的行人道亦不可有任何人擺賣。
    稱不排除行動抗爭
    此外,民署近期不斷以佔用公地為由,頻密處罰街區商戶,該會曾向民署交涉,回應是依法執罰,並稱經常接到居民的投訴,但該會指投訴個案除極個別的商戶外,阻塞街道、大廈門口、雜亂無章的擺賣多是由小販擺賣造成,並稱自從當局提出重整後,商戶已自覺留出中央三點五米的通道,認為當局執法對商戶不公平。
    該會稱,若民署在未達一致共識前,草率推行方案,後果不堪設想,亦不排除採取抗爭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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