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題:
與病人金錢往來醫生或違操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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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lwl2007
時間:
2011-10-22 15:31
標題:
與病人金錢往來醫生或違操守
【本報訊】醫生與病人間的關係,隨時變成「敏感」話題,例如有金錢生意往來,甚至出現感情瓜葛。香港醫學會會長蔡堅提醒,假若醫生與病人發生感情瓜葛,必定違反專業操守。另一方面,如果有金錢或生意往來,則要視乎當時醫生與病人的關係,如是先有生意金錢往來,再發展成醫生病人關係,此舉並無不妥。若是先病人後生意,即可能違反專業操守,但最終是否「入罪」及如何處分,則需交由香港醫務委員會調查始能定奪。
感情瓜葛 視乎關係處分
蔡堅強調,另一種情況,若醫生與病人出現感情瓜葛,醫委會亦會視乎兩人的「感情」屬何種關係,例如性交或是愛侶等,才決定如何作出處分,過往亦曾經有醫生因與病人性交而被除牌。
男戶主早前曾投訴有居民僭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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