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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海一居業主:逐啲還似施捨乞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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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8-6-12 2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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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一居業主:逐啲還似施捨乞兒
本帖最後由 東方不敗 於 2018-6-12 21:28 編輯
批政府法援“做戲”無幫助
海一居業主:逐啲還似施捨乞兒
【本報消息】保利達集團以短訊方式向原“海一居”小業主交代退款方案,不少即供小業主轟保利達欠缺誠意亦不會接受方案,形容“逐啲還好似施捨畀乞兒”;亦有業主批評政府聲明依法向小業主提供法律援助只是“做戲”,因小業主根本不符合資格申請法援,僅能獲得法律諮詢等形式上的幫助。
兩方案無法選擇
議員黃潔貞前日接獲八位即供小業主求助,隨即安排當晚九時會談,與小業主共同商討如何索償。不少業主對保利達集團的賠償方案和態度感到失望及憤怒,指保利達一直以來僅用短訊與他們聯絡,完全沒有誠意解決問題。“次次都係半夜三更先發短訊來,今次又係半夜一點先發來”。又稱對兩個賠款方案“完全唔滿意,根本揀唔落手”,每月要高息向銀行供款,賠償方案不但沒有返還利息,更分開多年還款,“好似畀乞兒咁”。
不符合申請法援
有即供小業主勞氣批評政府對他們的困境坐視不理,“唔明點解平時畀錢買嘢收唔到貨,可以向消委會討訴追討賠償,今次畀咗咁大筆資金買樓但收唔到樓,政府會話與他們無關。”政府雖在收地案後曾向小業主提供法援,無奈小業的財產資格超出上限,根本不符合申請條件。小業主稱,曾致電詢問當局可提供何種法律援助,無奈得到職員“超坦白”回覆,“冇,其實純粹係一個諮詢,只係形式上的幫助”,更令她感到無助和絕望,質疑政府“做戲”給社會看。雖明白小業主可通過提告向保利達索取合理賠償,惟得悉訴訟費高昂後,因無力負擔而打消提告念頭。
訪問期間,有一手即供業主講到激動處更當場灑淚,牽動其他業主情緒,嚎哭聲此起彼落。業主“喊冤”道“從來無諗過炒樓花,有錢都唔會買樓花啦!當初買樓花再供樓,為咗畀父母有好的養老環境,現時屋又無,父母一個中風,一個要臥床洗腎,每月仲要還三萬多元給銀行,真係迫到好辛苦。”希望社會能明白小業主的苦處,並非如外界誤會的炒樓花。
置換房差過公屋
至於為何不接受政府的“置換房”方案?業主均認為置換房“仲差過公屋”,即使願意以買豪宅的價錢購買置換房,但仍要經過諮詢、立法等一系列行政程序,更要等待工程完結,上樓遙遙無期。但對小業主而言,更可悲的是“一日未囉返買海一居的錢,連置換房都買唔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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