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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九公共停車場三月起加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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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6-1-26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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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公共停車場三月起加價
位於關閘附近的栢麗停車場將減少月票比例
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6元
九公共停車場三月起加價
繼中區及新口岸公共停車場在去年底加價,北區及中區九個公共停車場將於三月一日起加價,輕型汽車日間每小時六元,專用車位調升至每月二千三百元,同時調整部分停車場月票比例,讓更多非月票車輛泊入停車場。公共停車場今次加價作為第二階段收費調整,交通事務局表示餘下兩個階段的調整將於今年內實行。
引入分時段收費
將於三月一日起實施的第二階段公共停車場收費調整及相關安排,共涉及中區與北區九個公共停車場,調費比率及收費模式與首階段一致,除調升月票及普通票的費用,並引入以上午八時及下午八時為界限的分時分段收費模式,同時修改部分公共停車場的月票比例,取消河邊新街停車場設有的月票規定,以及繼續落實月票“只退不補”政策。對於今次一次過取消河邊新街停車場的月票位,交通局解釋,該停車場雖設有月票制度,但之前並無出租過月票位,藉今次機會取消該停車場的月票制度。
今次調升收費涉及九個位處北區及中區的公共停車場,分別是河邊新街、栢蕙、栢麗、栢威、栢港、祐漢公園、栢景、污水處理站及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調整收費後,月票方面輕型汽車專用車位為二千三百元,非專用車位為一千六百元;電單車非專用車位為四百元;普通票方面,輕型汽車日間(上午八時至晚上八時前)收費每小時六元,夜間(晚上八時至翌日上午八時前)每小時三元;電單車日間每小時二元,夜間每小時一元。此外,重型汽車、公共汽車及重型車輛泊車位的收費亦有所調整。
月票“只退不補”
政府同時修改相關使用及經營規章,加強對公共停車場的管理,包括取消河邊新街停車場設有月票的規定,調整栢麗、祐漢公園、污水處理站及華士古達嘉馬花園停車場月票比例,擴大普通票比率,配合月票“只退不補”的政策。
交通局指出,為充分利用公共泊車資源,加大繁忙時段停車場的流轉率,考慮到本澳公共停車場的泊車收費多年沒有調整脫離市場發展,交通局在參考了其他地區的泊車收費、本澳私人停車場的收費、通脹及公衆的接受程度等因素綜合考慮後,提出分四階段調整公共停車場之泊車費率,並調升月票收費及引入分時分段普通票收費,希望拉近公共停車場與私人停車場的收費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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