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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新聞]
崔坦承海一居棘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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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5-11-19 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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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坦承海一居棘手
政府將於下月十日前公佈“海一居”的處理方案
12月10日前公佈處理方案前提須守法
崔坦承海一居棘手
擾攘多月的“海一居”事件或有解決曙光。行政長官崔世安昨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時透露,政府將在十二月十日前,公佈三司會審的法律分析及處理方案,強調政府必須依法行事。惟小業主仍表不滿。
未完項目須收地
崔世安昨日下午三時到立法會,就明年度施政報告接受三十位議員提問,土地成為眾矢之的。多位議員關注閒置地回收、放生,以及一些快將批租期滿但未完成建設的土地去向。最新鮮熱辣的是涉及過千個樓花擁有人的“海一居”,該地盤仍在建設地庫,但廿五年的土地批租年底屆滿,不論按新、舊“土地法”,土地未在批租期滿前完成項目、轉為確定性批給就不得續期,政府要收地。現在的困局在於發展商指責政府拖延批則累事,樓花擁有人怕上不到樓,政府多番強調依法收地。社會則有不同意見,甚至有人質疑事件是否屬公眾利益,政府應否插手私人糾紛,怕開壞先例。
三司會審尋出路
日前,一班海一居樓花擁有人趁崔世安到立法會發表明年施政報告時到門外示威,火頭昨燒到入議會。崔世安回應議員施家倫提到事件時重申,由行政法務、經濟財政及運輸工務三司司長及相關部門組成專責小組,做了大量工作去深入分析相關法律,並徵詢了檢察長意見。政府關心已購買樓花的市民,保護他們的權益,且不限於某一群人。在保護公共利益前提下,政府必須守法;在處理個案時,亦非考慮單一個案,是在整體法律框架下尋求出路,困難甚大。
超法規須打官司
他強調,當行政行為及手段超出法律規定的框架時,很多時會引起司法程序。政府過去十六年輸過不少官司,故作出行政行為時得小心處理,政府亦只會服從法院裁決。預計政府可在十二月十日前,在合法前提下交代對“海一居”事件的官方立場及處理方案。
議員關翠杏在發問時藉機回應崔世安對“海一居”事件的看法,她與“海一居”小業主支持政府依法施政,相信政府有誠意協助小業主解決問題,前提是依法。雖然當局會在十二月十日會前交代方案,但相關土地十二月廿六日到期,時間好短。不論方案如何,希望政府能建議小業主如何去跟進往後的事宜,又問政府可否在其他途徑上向小業主提供協助?
議員質疑轉口風
議員施家倫不滿意特首回覆,因他針對的是政府如何提高善治、行政能力,“海一居”只是其一負面例子,但特首只回應“海一居”,其他未答。他透露,特首提出了方案時間,但小業主不滿,認為特首“講了等於冇講”,因十二月十日是運輸工務範疇施政辯論的最後一日,更甚者質疑政府轉口風,由最初的“保障”變成日前說的“善意”,分別甚大,正醞釀遊行。
修法難搞恐放生
其實,早前社會已就“海一居”事件提出幾個解決方案,如政府收地後再批給原承批人、政府收地後公開招標、由土地相關銀行接手處理,以及修改“土地法”等。到底政府會採用哪個建議或者混合使用,社會拭目以待。觀乎現時形勢,修法機會似最低,社會也不太接受,怕連帶“放生”其他到期土地。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5-11-19 10:33
海一居業主冀保權益
海一居”土地使用權將於十二月廿六日到期,政府表示將在十二月十日前公佈對“海一居”事件的立場和處理方法。有“海一居”業主表示,政府願意正面回應是好事,項目到底能否繼續發展亦有個交代,希望政府可照顧小業主權益。
業主吳先生表示,政府有明確交代的時間表是好事,此前無論業主或發展商向政府查詢或遞信,都未有正面回應,很多業主感到迷惘。現時有時間表,到底仍可繼續發展或不能發展,最起碼都有個回覆。
現時業主都持觀望態度,要視乎政府的解決方法,業主最希望就是政府可以免公開競投,祇向發展商罰溢價金,以眾多業主利益為先。亦有業主陳小姐表示,相信政府有能力、有方法解決事件,今次涉及三千小業主,政府不會坐視不理,希望政府守法時,亦保障業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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