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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警冚Uber檢控兩司機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1057    時間: 2015-10-30 09:54     標題: 警冚Uber檢控兩司機


        【本報消息】被政府判定違法的Uber登陸澳門營運約一周,警方前日終出手,截獲兩名男司機,其中一人落客後再接客,涉兩宗違規。兩人所駕的七人車為同一旅行社登記車輛,以日薪六百元受僱。警方以涉嫌經營白牌車票控兩人,各被罰款三萬元。Uber召車程式昨仍運作,但未知是否受當局打擊影響,程式不時顯示“暫時無法提供預約”,有網民則指傍晚仍可利用Uber召車。

    導遊兼職男涉案
    治安警察局聯同交通事務局及旅遊局就檢控三宗透過手機應用程式Uber平台經營白牌車舉行聯合發佈會。
    警方指出,兩名涉嫌透過叫車手機應用程式以車輛接客的男司機,為同一旅行社僱用,分別姓余,廿六歲,澳門居民,導遊;姓梁,五十六歲,澳門居民,兼職司機。
    司機日薪六百元
    治安警交通廳警司馬超雄表示,約一周前發現有手機叫車應用程式提供車輛載客服務,政府對此高度關注。治安警察局聽取交通事務局和旅遊局的意見後,發現有關營運模式涉嫌觸犯本澳法律,經連日調查,掌握相關車輛資料,警方前日採取打擊行動,在北區和中區截獲兩部同一旅行社登記的車輛。警員分別向乘客和駕駛員錄取口供,有關車輛接載的乘客都是本澳居民,出發地和目的地非旅遊性質。警方相信司機以日薪六百澳門元受僱旅行社,參與叫車應用程式平台接單,相關費用透過手機應用程式給予旅行社。乘客透過手機應用程式以信用卡付款,手機收到相關交易的紀錄。
    一司機落客再接
    梁姓司機落客後離開,警員跟隨到另一地點,司機再接客,故該司機涉兩宗違規。警方根據《道路交通規章》以涉嫌經營白牌車票控兩人,每名司機須被科處罰款三萬元,涉兩宗違規的司機須科處六萬元。警方表示,兩人暫未作行政上訴。
    警方調查相信,車資由叫車應用程式收取,再分發相關旅行社,旅行社與叫車應用程式是合作模式。兩名司機同時加入旅行社和叫車應用程式。警方掌握資料,叫車應用程式多於兩部車,正跟進調查,強調是透過合法途徑,合法程序搜證,但具體調查情況不便透露。
    旅社再犯或釘牌
    警方將個案通知旅遊局,旅遊局監察處長梁寶祿表示,根據旅遊局監管旅行社業務法規,旅行社車輛不可以交予第三方作非旅遊活動,查證若有足夠證據,會透過行政程序處罰旅行社,罰則五千至一萬元,若再犯,旅行社可能被吊銷牌照,具體按法規相關的規定處理。
    私隱個資易外洩
    馬超雄表示,由於應用程式運作難以監管,警方的偵查和追蹤非常困難。乘客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權益難以得到有效保障,提醒市民使用任何手機應用程式提供服務時,要注意保護個人私隱和信用卡資料。市民也要考慮到當發生交通意外時,能否得到保險的保障,相關收費和服務質素能否得到有效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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