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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受虐女嬰情況不樂觀 [打印本頁]

作者: 東方不敗    時間: 2015-8-15 10:48     標題: 受虐女嬰情況不樂觀


日前涉虐嬰被捕女傭已 被羈押監獄候審 (資料圖片)
司警:受虐女嬰情況不樂觀

    涉案越傭羈押候審    不排除加重控罪

    日前被司警揭發的越傭涉虐嬰案有新進展。受害兩個月大女嬰目前生命狀況非常不樂觀,仍未甦醒,涉案越傭已被羈押路環監獄候審。司警稱,若女嬰情況有變,不排除控告女傭更嚴重罪行,由於女嬰家屬情緒嚴重受創,司警已通知社工局跟進提供適當輔導。

    案情透露,涉案卅三歲越傭今年五月開始在位於鏡湖醫院附近的興隆街某單位上班,負責照顧兩個月大的女少主,晚間留宿,一直相安無事。女嬰三十多歲母親本月六日產假結束後如常上班,至十日傍晚下班回家時驚見在嬰兒床上的女兒雙眼眼皮紅腫且全身發軟,後來昏迷,母親即時詢問涉案越傭,有人扮作若無其事,聲稱不知情,母親隨即將女兒送院搶救。經醫生檢查發現該名嬰兒有生命危險,腦部蛛網膜及眼底出血,其後證實患上嬰兒搖晃綜合症,懷疑遭人虐待。女傭本月十一日被捕。

    司警昨日表示,受害女嬰目前生命狀況非常不樂觀,若情況有變,不排除控告女傭涉觸犯嚴重傷害他人身體致死。涉案外傭資料亦已交勞工事務局跟進。

    嚴查外僱行為記錄

    治安警表示,審批“外地僱員逗留許可”程序上,除憑申請人提交的證件及個人資料作背景審查外,同時會套取外僱指紋適當核對身份,監察申請人曾否於本澳涉嫌觸犯刑事罪行或其他不良記錄。過往局方成功藉此發現不少外僱虛報身份資料。

    針對觸犯刑事犯罪的外地僱員,倘若司法當局完成程序後把當事人交予治安警察局處理時,局方會立即依法廢止其“外地僱員逗留許可”程序,並於完成該程序後將其遣送離境及對其依法採取限制入境措施。

    治安警同時會將被依法限制入境人士的相片錄入面容識別系統,防止當事人藉更改身份資料來規避當局限制入境措施。警方局會因應形勢,持續檢視及優化有關措施,防止任何影響治安人士進入本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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