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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筷子基公屋連夜趕工擾民 [打印本頁]

作者: jose1057    時間: 2014-12-19 08:39     標題: 筷子基公屋連夜趕工擾民


    【本報消息】有居民反映,筷子基E及F地段公屋項目近期連夜趕工,產生的工程噪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作息,但由於地盤有特別工程許可,居民即使報警求助,警方亦無權處理。
    聚賢同心協會副理事長林宇滔批評,依特別許可該地盤只容許施工至晚上十時,地盤連夜趕工的做法有違法之嫌,認為當局應檢討目前作為發展商的部門可同時審批自身工程特別許可的機制,確保不會濫用特別許可而對周邊居民帶來噪音滋擾。
    只容許至晚上十時
    現行噪音法規定,平日晚上八時至翌日早上八時、星期日及公衆假期全日,不准在住宅和醫院的二百公尺範圍內使用流動或固定機械設備進行土木建築工作,但因公共利益獲特別批准的工程除外。
    林宇滔表示,收到居民反映,位於筷子基北街和船澳街交界的公屋地盤長期在晚上施工,近日更接連兩晚在凌晨進行高噪音工序,周一施工至凌晨二時,周二晚甚至通宵施工,由於產生的工程噪音嚴重影響附近居民,不少居民都有報警投訴,但警方到場調查後表示工程因有特別許可,無法處理。
    該地盤為建設發展辦公室負責的公屋地盤,林宇滔指該地盤特許施工時間僅為星期一至六晚上八時至十時,周日和公衆假期則為上午十時至晚上六時,許可期一年至本月底截止。他質疑地盤接連施工至凌晨、甚至通宵,若無違法,就是當局沒有按慣例公佈特別工程許可資訊。
    多從居民角度考量
    他表示,理解部分公共工程基於公衆利益而批出特許施工時間,但當局在審批相關許可時,亦應多從居民的角度考量,並要求承建商盡可能將噪音較高的工序安排在非特許時段進行,盡量減輕施工影響居民休息休假。
    質疑濫用特別許可
    此外,根據土地工務運輸局及建設發展辦公室網站公佈的特許工作時段資料,當中絕大多數獲批在特許時間進行的工程,均是該部門自己的公共工程,他促請當局應將特許時段施工的審批權,交由非負責工程項目的部門負責,否則實難免令外界質疑審批的公平、合理和必要性,亦變相令居民投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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