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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父:我要佢哋賠命 [打印本頁]

作者: lwl2007    時間: 2011-9-24 16:19     標題: 父:我要佢哋賠命

【本報訊】患有思覺失調的十七歲中四男生黃凌鋒,去年五月在學校早會時當着全校師生跳樓身亡,死因庭陪審團昨一致裁定他死於自殺,並建議政府重新審視現行的融合教育政策是否適合精神病患者,以及向有關學校增撥資源、提高老師比例及提供適當適時的專業協助。惟死者父親聲言要追討學校:「我唔要道歉,我要佢哋賠命!」


黃凌鋒於去年五月二十四日,在東涌天主教學校內從高處跳下操場自殺身亡。證供顯示凌鋒於事發前半個月在敬師日以班代表致辭時,臨時更改講辭內容,公開批評老師,結果遭校方懲處,包括要他記大過、停課並連續五日在教務室思過,以及每朝回校在老師監察下服精神科藥物。其父母控訴校方明知凌鋒病情仍重罰,令他不勝壓力自殺。

死者父親擬民事索償

死因庭經研訊後,陪審團昨裁定凌鋒死於自殺,同時提兩項建議:政府要重新審視現行融合教育政策,是否適合精神病患者;在現行政策下,政府應增撥資源提供適當適時的專業支援予學校及特殊學生的照顧者,亦要考慮減少班中人數,加強校方對學生的看顧能力。

凌鋒雙親昨聽取裁決後與親人拉起橫額,望給兒子討回公道,其母直斥學校沒與家長及醫生合作栽培凌鋒:「仲害佢、害咗年輕嘅生命,唔值得。」她說若非老師保證兒子安全,她不會讓兒子回校吃藥。父親黃陽照稱會向平機會求助,並會與律師商討是否對學校展開民事索償,他指摘學校社工及老師「將責任推晒落死者度,如今死無對證」。

代表家屬的律師何俊仁稱,會將本案提交立法會,討論如何落實死因庭建議。他認為校方懲處死者時沒考慮其承受能力,與他缺乏溝通,根本不了解他的特殊處境,甚至可說是無知,就連負責輔導他的老師,竟不知教育局有就處理精神有問題學生發出指引。

據黃父稱,其妻現時仍經常將兒子凌鋒掛在口邊。黃父坦言凌鋒中三時已立志投身旅遊業,閒時還會到老人院做義工,即使想要手機電腦,也不會要求家人買,反而會到快餐店兼職賺錢。

黃父又說,事發時在同校讀中一的幼子與凌鋒感情要好,凌鋒墮下時他亦在操場,此後他每逢聽到巨響,腦中都會浮現哥哥墮樓之情景。幼子現已轉校,一家人亦從東涌調遷到將軍澳,希望低調地展開新生活。

                                                                                                                                           
死者黃凌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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