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心飼養掟狗房 行政處罰難阻嚇
遺棄動物非刑事惹爭議
【本報消息】動物法,終於立!一拖七年的《動物保護法》草案昨終由行政會公佈,草案主要有“五禁”保護動物,嚴重虐畜列刑事,最高可囚三年、罰款十萬元,人人讚好,但仍留下尾巴,將面對質疑聲音。如有愛護動物人士擔心,不當遺棄動物祇屬行政違法,或令無視法紀者自感“有錢大晒”、知法犯法,為收容動物單位帶來壓力。另地盤等的狗隻必須絕育,執法困難重重。同時獸醫認證及相關診所監察等制度仍為空白,增加了保護動物的困難,或成相關團體下一爭取目標。
刑事與否立會論
保護動物社會早有共識,“動保法”拖延日久,主因虐畜應否列刑事惹爭議。政府一直視刑事為禁忌,突然“轉軚”將虐畜列刑事雖博得相關團體的掌聲,但遺棄動物祇屬行政違法的理據何在?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解釋,違法嚴重虐待、宰殺動物者可處刑罰乃是吸納民意,以及參考其他地區法律後的決定。雖遺棄動物在部分地區亦屬刑事罪行,但考慮到澳門的社情民意後並沒有此建議。民署管委會委員吳秀虹表示,政府有收集、考慮外界聲音,但難滿足每個意見。遺棄動物是否刑事化要有社會共識,草案進立法會後尚可討論。
平均日收一貓狗
愛護動物人士擔心遺棄動物不列刑事有漏洞,緣於“動保法”規定,飼主雖不得隨意遺棄寵物,但祇要將動物送往狗房或民署許可的動物收容中心作收容處理即可,即未能杜絕任意遺棄、或縱容沒有“停一停,諗一諗”的不負責任飼主繼續亂買動物,減弱責任意識,令更多動物受害。統計資料顯示,今年一至五月間,共有一百○七隻貓狗被放棄送往狗房,即平均每個工作日均會收到一隻,若法案生效,或會對狗房的空間造成壓力。吳秀虹稱,狗房會人道處理動物,亦會盡量為適合的寵物尋找新主人。在空間壓力方面,她指狗房現時已有規劃,將維修及保養,以改善環境,外界毋須擔心。
地盤狗執法成疑
昨亦有傳媒問及草案能否保護跑狗場的退役狗隻,吳秀虹稱在草擬法案過程中已與相關實體溝通,現時該單位推出了退役狗隻領養計劃,亦有成功領養個案,但並無提供相關數據。
除一般飼主遺棄動物外,地盤等地是流浪貓狗的重災區,故草案規定,建築地盤、處理廢車場或廢料場所飼養的犬隻要領牌及絕育,必要時需以鏈帶牽引。但澳門地盤衆多,當局是否有足夠人力執法,值得關注。
獸醫無認證兒戲
獸醫在保護動物方面擔當了重要角色,草案規定飼主必須為動物提供必要的醫療、提供防止傳染病的必要措施,澳門卻沒有獸醫認證或相關監管制度,是法律能否有效執行的漏洞之一。吳秀虹坦言獸醫問題涉及自由職業,並非“動保法”範疇。動物保護團體認為,澳門現時對獸醫資格或相關診所開業沒有專門的認證和規定,開設動物診所祇需向財政局作商業登記,許多人“自命獸醫”,使接受治療的動物欠缺保障。過往亦有飼主懷疑獸醫失職情況,痛失愛寵卻申訴無門,亦無法可依,相關制度的建設勢必成愛護動物人士下一個急切跟進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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