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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 [澳門新聞] 置安居擬助中收上樓 [打印本頁]

作者: didi    時間: 2014-5-10 17:36     標題: 置安居擬助中收上樓

置安居擬助中收上樓





林茂塘地段或可較短期發展公屋


黃振東


漁翁街發電 厰仍屬生地


“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諮詢意見

    新城填海區建    比例少於經屋

    置安居擬助中收上樓

    【本報消息】關係萬千居民上樓夢的“澳人澳地”,正式易名為“澳門本地居民置業安居計劃”,今天起公眾諮詢六十日。政府初步將“置安居”定位為經屋與私樓間的補充措施,主要面向中上收入居民,以形成社屋、經屋、置安居及私樓的四層架構,各自面對不同群體,量力而選。政府不為四類房屋硬設比例,但置安居必少於經屋,主要集中在新城填海區。諮詢文本未設具體的方案建議,將就計劃要否推行,受惠對象、准入、銷售條件及限制等諮詢公眾意見,但不會純以數量為依歸,會綜合考慮。

    與社經私樓成四類
    樓價持續攀升,遠遠甩開居民購買力,加上公屋供不應求,催生了仿效“港人港地”的“澳人澳地”訴求。政府去年委託澳大、理工研究,並在此基礎上提出置安居計劃諮詢文本,昨由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公佈。文本指出,若實施置安居,應和社屋、經屋及私樓形成四個層面的供應環境。社屋面向弱勢,經屋面向中下收入者,置安居則針對中上收入人士,主要是超出經屋收入上限、但無能力買私樓者,以及有能力買經屋、但冀提升居住環境卻無力追上私樓售價升幅的人士。
    與經社屋功能互補
    文本及學術研究強調,置安居與經、社屋有“功能互補、資源競逐”關係,即置安居一旦落實,必與公屋爭地、爭資源,社會必須思考公平分配資源問題。截至一三年底,私樓、公屋合共二十萬九千八百六十八個單位,數量約八二比,社會普遍不滿公屋太少要多建,最關注仍是數量,以及政府會否為上述四層供應設數量或比例目標。黃振東回應稱,房屋問題受多種因素影響,政府現不為四類型房屋硬設比例或指標,但關注需求及市況,力爭撥出更多土地建公屋或置安居去回應社會訴求。因置安居面對中上收入人士,其數量、比例必少過經屋,現尚未諮詢,說具體比例或數量言之尚早。
    文本暫無具體方案
    他補充,置安居應主要在新城填海區,若社會認為其他區份亦適合,政府可考慮。重申新城填海區主要用於民生改善、經濟適度多元,不會發展博彩項目,現未有任何新城填海土地批給私人發展商,政府會優先考慮公屋土地問題。基於善用公共資源原則,置安居旨在協助居民自置居所而非投資圖利,故須有一定限制,因此涉及權利問題,必須立法規範。
    諮詢文本無草擬具體的置安居方案,僅列出政策核心問題和建議,並讓居民提意見,包括要否推行計劃、屬長期措施還是靈活推出、針對永久或非永久居民,是否家庭優先、要否預留若干比例予單身人士、面對首次置業者、要否設收入和資產限制、要否設禁售期、要否抽籤及售價如何計算等(詳見附表)。
    或設禁售期防炒賣
    黃振東稱,文本建議不是二選一,主要是引導、輔助居民思考,居民可提其他意見,包括全由政府建屋或批給私人發展商等,政府主要是耹聽。不過澳大民調及一般意見都顯示,置安居應針對首次置業,或至少在過去一段時間內無置業的人士。文本則特別提出,置安居設各種限制,此必與單位定價掛鈎,以避免炒風,否則無法惠及真正有需要人士。設禁售期可防止炒賣,降低以公共資源牟利的機會。禁售期與定價有密切關係,若定價與市價相差較少,禁售期宜短,反之宜長。基於近年建材價格急升,建屋需時,故不宜明文制訂具體價格。另置安居房屋面積不宜太大,以惠及更多家庭。文本更強調,居民思考各類限制和定價時,要考慮如何鼓勵資源流轉,讓更多澳人“上車”。社會意見多認為置安居應面積“稍大”、售價、“租”高於經屋。
    今起公眾諮詢兩月
    文本有不少政策核心選項都是“是與否”、“設與不設”的二選一選擇,有意見怕政府純以意見數量為依據,最終或被有心人以量綁架政策。黃振東強調,諮詢不是簡單的數字遊戲、意見佔多數就自動成為政策。政府會更多考量主流意見,但也會結合整體、長遠利益等作綜合考慮。
    置安居諮詢由今天起至七月八日結束,五月十八日、六月一日及十五日,下午三時在房屋局辦三場公眾諮詢會。公眾可以電郵(info@ihm.gov.mo)、傳真(2830-5909)等方式提意見,政府爭取諮詢結束後的一百八十日內,公佈諮詢意見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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